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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伟:教育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

 凌宗伟 2020-07-23

谈及教育,我们不可能不考虑处于教育实景中的某种特定的关系,这关系,其实质就是人与人的一种依附和交往的关系。这种关系原本不是天然存在的,是因了某种特殊的方式聚合在一起的。也许我们会认为学校、教室和家庭,也是构成教育关系的元素,但在马克思·范梅南看来学校、教室和家庭只是维系这种关系的地点和环境。“而处在教育关系中的人通常是教师和学生,父母和孩子”,“最好的教育关系是在父母和孩子,或者职业教育者与学生之间的那种孕育了某些特殊品质的关系”(《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P84)。


这种关系,绝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为了某种目的(成长或者受到教育)牵扯在一起的关系,更多的则是一种生活的体验,一种从成年人身上体验到的,有助于个体内在的关乎生命发展的个性化的体验。用德国教育家诺尔的话来说就是,教育的关系不只是奔向目的的手段,它在自己的存在中找到了自身的意义;是一种充满了痛苦和欢乐的情感。也就是说在教育关系中,情感才是最重要的。作为成人的父母与教师,要用自己美好的情感去唤醒和影响我们的孩子,努力使他们形成作为一个健康的人所必须有的美好的情感。反过来说就是作为孩子,他们在这种关系中,从作为成人的父母和老师身上体验到某种人格魅力,对生活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感,等等。而不只是那些死板板的知识。

同时,在这种关系中,作为成人的父母与教师,一样会在孩子的身上获得某种人生的乐趣,希望和动力等等。正如存在主义者和弗莱雷的观点一样,教育的关系是“我和你”的,而不只是“我对你”的。在这养的关系中,父母和教师不仅是老师,同时也是学生,孩子们自然也是身兼学生和教师的双重身份。作为父母和教师,万不可将孩子视为接受教导和知识填充的对象,操控的目标。作为教师,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师生关系是一种对等的“你和我”的关系,我们才可能在我们的教育行动中,努力避免统治与屈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进而自觉地、有意识地改善我们的教育方式与方法。

在教育关系中,作为教育者的父母与教师,要在与孩子的相互尊重、热爱、理解的生活体验中享受教育活动带来的快乐,寻找其意义所在。

当然这样的关系又“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模糊地)有着双重意向性关系。我关心这个孩子——为了他的现在和将来”(同上P100),“成人的奉献和意向是让孩子茁壮成长,走向成熟。它是指向孩子个人的发展的——这就要求教育者看到现在的情境和孩子的体验,并珍惜它们的内在价值,而且教育者还需要预料到孩子能够充分展示自我责任的文化活动的情境”(P同上101)。作为教育者,我们在采取具体的教育行动前,必须对教育对象有一个比较全面的、充分的了解,这样的了解,或者说就是一种“前反思”, 一种基于对个体的尊重的、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的,指向他人成长的某种影响的需要的“前反思”。


在教育关系中,教育者时时刻刻都要有一种反思的意识,这种反思不仅是事后的,还包括事前的。唯有如此,我们才可能不断地调整我们的认识和行动,去影响孩子们,只有当孩子们对我们所采取的教育行动作出相应的反应时——孩子有了某种乐意学习的欲望,这种教育关系才能得以真正地形成。这就提醒我们,作为教师在与学生的关系中,教师总是以一种个人的方式——个人特殊的品质(比如个人的亲和力)出现在学生面前发生作用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我们总是想追求教育的效益的话,这效益也只能是在这样的教育关系发生作用的时候,才可能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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