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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二十四篇】第二十四篇

 秋琰 2020-07-25

二十四、原善说

自古人性慕天,盖因天之威也。天之威者,其雷如怒吼,其电若掷火,恩威转变于一瞬,生死存亡于天意,故使人畏天矣,敬之有神,难测其阴。是以,天之高而神明立矣,地之大而圣贤生矣。人因慕天,而成就渐近于天矣。

故,人是以习之神恩,效之神威,下名圣贤,世代传之。然后村里,聚众成国,是以古之圣贤善谋众善,因人之乐生而生,盖託天之德也,道之行也。

古之学究道德天行者,拜天地神明而始立之,皆因人之有聪明,有智慧,心嚮而自能,故能通天地,亲道德,洞悉宇宙方隅。

然而,人之家国起于男女,乡里之亲发于家族。人之能群者,盖因易物能共存,合力能共狩,是以圣贤循规而立道德,社稷终始能群能分矣。

人之性也,可善,可恶。善者因能群而善之,恶者因损群而恶之,人之群也,起于助信,故有仁爱。是以圣贤乐称仁义,布道德,广为群之依循,是以为善也。人之性恶也,遇恶愈恶,恶者自愈不悦,则恶愈甚,终究不容于社稷矣。是故,人之立于天地,无法独生,赖社稷家国以育成。然,人之本性非善非恶,仅止于持衡社稷而取善称之也。故,人非性善而尽善,人本应尽善而愈进愈善,终能和万物之仁心以共存耳。

国之患者承平世,世之患者独利人。常居善,盖因人之好生之生也。然惜者,今已不常,时势之变也,而不变者,人之不以万物之好生而生焉。是因人之智用,自古皆由人取万物用之,以为取之不尽,久之不知万物可灭于人也。故,昔爱者人也,用者万物也,是以智愈用而人愈自大。然而今非昔比也,昔者,保家国之善者尽善。今者,茍如此而祸不远矣。

今之人,举措可撼天地之常变,不适独依人之好生之生也。若天地错变而人反不存矣。故,今人之善者,小至己身,大至万物,窄至持家,广至天地,是应为天地之忧而忧,为万物之乐而乐哉。

是理,说原善,乃见天地持道之善者,必论及商事。凡商之大者,能聚大力而为用,能移山填海,能群智拔岛,能制天地万物以持衡,能灭四方六合于一夕矣。故以原善商说者,权也。

商之重者,非异地易物,非经济家国而已。其重也者,操万物之生死,举天地之异变,然道常换,天地变,万物死,人何以存?道常换者,自好生移至趋灭,灭寂自然转至好生。是故,人欲好生持善,为商者能依行风而举善,其善者也速,是善者也力,以益世之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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