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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海洋权利主张

 长虹悬空 2020-07-28

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北隔巴士海峡与中国台湾省遥遥相对,南和西南隔苏拉威西海、巴拉巴克海峡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相望,西濒南中国海,东临太平洋,共有大小岛屿7000多个,海岸线长约18533公里。1982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11月16日批准生效,是最早主张群岛基线的群岛国之一。

1961年6月,菲律宾通过共和国3046号法案,本国领土限定为:1898 年12 月10 日美国和西班牙签订的《巴黎条约》第三条所述全部领土,以及1900 年11 月17 日美国与西班牙签订的条约和1930 年1 月2 日美国与英国签订的条约中所包括的岛屿,以及菲律宾群岛现政府行使管辖权的全部领土。该法案还规定菲律宾采用的领海基线为连接群岛最外围岛屿的适当点构成的直线。

1968年3月20日,颁布第370号总统公告,宣布大陆架上的所有矿物和其他自然资源予于管辖和控制。1968年9月18日,颁布了确定的领海基线的第5446号共和国法案。1978年6月11日,宣布设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同年,颁布了第1596号总统法令,宣布将”卡拉延群岛“(我南沙部分岛礁)纳入其主张范围。

菲律宾海洋权利主张

菲律宾主张的”美西条约线“和”卡拉延群岛范围线“

2009 年1月28日,菲律宾参议院通过2699号法案——“菲律宾群岛领海基线议案”,将南沙群岛中的部分岛屿和黄岩岛划为菲律宾领土。2月3日,菲律宾众议院通过3216号法案——“菲律宾群岛领海基线确定案”。3 月10 日,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了第9522 号共和国法案——“领海基线法”,将我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屿和黄岩岛划入菲领海。

菲律宾海洋权利主张

2009年4月8日,菲律宾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2012年4月12日,经过漫长审理,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审议通过了菲律宾关于宾汉隆起区域的外大陆划界案。2017年5月16日,菲律宾颁布第25号行政命令将“宾汉隆起”改名为“菲律宾隆起”。

菲律宾海洋权利主张

”宾汉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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