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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斯:15岁少女放纵的爱,分手之后,所有人都是《情人》

 雨霁视角 2020-08-03

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杜拉斯和她的《情人》在今天受到许多误读风潮,与其说这是一部中国男人与法国女孩之间的情欲,不如说是他们对生的渴求。因为害怕自己存在的毫无意义,毫无证据,于是从另一个人身上寻找自己。

不然,为什么相爱。相爱的没有道理,只是情欲吗?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

相信许多人都记得这个经典的开头,这正是小说《情人》的开篇。

玛格丽特·杜拉斯,法国女作家。她有对自己惊世骇俗的总结:"如果我不是作家,我很可能会是名妓女。她写这本小说时,已经71岁了,但她仍然能从她的文字中读出对少年家庭情感的思考。

《情人》是带有杜拉斯自传色彩的小说,她的小说是出了名的难读,但要了解她的小说,就一定要知道杜拉斯是怎样的人。

 1929年的越南是法国的殖民地,简是一个15岁的法国少女,她的母亲办了一所很小的学校,简有两个哥哥,大哥比尔是一个横行霸道的瘾君子,二保是天性懦弱常被大哥欺负的。

 简最喜爱的衣着便是一双镶金条带的高跟鞋和一顶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平檐男帽。她彼时才十五岁半,却已穿上了高跟鞋。高跟鞋是一个女人成熟的标志,穿上高跟鞋女人的身形会立时变得袅娜娉婷,也能更容易吸引到男人的目光。

高跟鞋就像是一个信号,告诉男人:“嘿,我长大了,你们可以来追求我了”。然而事实上,简只是个上中学的女孩,她还没到穿高跟鞋的年纪。简穿上高跟鞋,试图摆脱女孩这个身份,成为一个女人。她迫切地期待长大,哪怕这种长大并不符合常理。

简喜欢戴男帽,在那个特殊时期,女人和少女都不戴这种男性呢帽。

 “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令人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褪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

简从这顶帽子上获得了安全感,她依靠高跟鞋摆脱了女孩的身份,又依靠男帽摆脱女性的身份。

简的母亲偏爱简的大哥,哪怕这个大哥在简的眼中一无是处,像一朵乌云一样压在她亲爱的二哥头上,她的母亲仍旧爱他。简在家中过的并不快乐,所以她潜意识中希望自己拥有一个男人的身份,希望自己比哥哥还能获得母亲的宠爱。

15岁的白人少女在湄公河坐渡船时遇见了坐在利穆新轿车里的中国男人东尼,他们被彼此深深吸引。简的穿着打扮与旁的女孩不同,她穿的像个成熟的女人,却显然有着少女的青涩,而她的特立独行气质更是吸引了东尼,东尼对她一见钟情。

简也被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打动,她搭上他的轿车,默许了他的追求。简需要金钱,而这个男人既被她所吸引,又生的好看,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金主。

通常来说,女儿要是不顾廉耻选择卖身,她的父母定是会拼命制止的。但简的母亲并不会制止女儿去寻找金主,相反,她隐晦地表达了她的支持。

她的两个儿子都需要她养活,而她一个神经质的女人也难以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她将生存的压力下放到了女儿身上,在潜意识中将女儿打扮成了“娼妇”的模样,即使她在清醒后认为这是错的,是让家族蒙羞的。

简意识到自己或许是被母亲放弃了,又或许是被母亲寄予期望,她主动走向东尼,选择成为他的情人。

在这段关系中,简拥有绝对的主导权。

东尼三十多岁,简十五岁,东尼家财万贯,简一贫如洗,简与东尼之间可以说是有天壤之别。在普世价值观中,简是东尼的情人,应当事事以他为先。

然而在这个故事中,东尼却成了简的情人。

简并不认为自己处于弱势地位,她在与东尼相处时,是大胆的,自由的,热烈的。简是白人女孩,她没有接受过儒家文化圈的熏陶,她并不为交欢感到羞涩,她很享受这种亲昵的关系。尽管她也为这种偷情的道德感困扰,但她愿意接受这样的自己。

东尼是懦弱的,是带有奴性的,东尼对简的白人身份存有畏惧感,又对他父亲的残暴存在畏惧感,东尼需要简的呵护。

简在与东尼相处时,她获得了主导者的地位,东尼是她的所有物。她保护东尼,就好像是在弥补自己。东尼是简的情人,简以为自己是在掌控东尼,却在不知不觉中被东尼驯化。

简不承认自己会爱上东尼,她是身份高贵的白人女孩,而东尼是地位卑微的黄种人,简很贫穷,东尼很富有,在法属殖民地的西贡,简还是个地位尊贵的人。

简与东尼谈周围的事物,却从不讨论自己,毕竟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未来。东尼不会娶一个白人小娼妇为妻,因为他的父亲不允许,而没了他父亲,东尼就无法生存。

简也不可能会为了东尼一直留在西贡,她始终会回到法国,回到她的故乡,相夫教子的生活并不适合这个特立独行的女孩。

东尼后来和他人结婚了,简离开越南时还在一直眺望着码头,她很悲伤,她知道她一辈子都不会再碰见那个中国男人了,但是她还是对越南的一切很不舍。

年少的杜拉斯与英俊孱弱的中国富家子弟绝望、炽烈的爱情,两个不该相爱的人,机缘凑巧的相遇,顺理成章地相爱,之后又像可以预期的那样,不得不分开。一开始就能猜到结局的,偏偏不愿停止。

中国男人的家族宗法责任带来的那种柔,或者弱,在情事里就已经一遍遍被她重复,所以最后男人的父亲必然否决了儿子和这个"白人小娼妇"在一起的可能,杜拉斯没有一丝心痛,她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个男人的痛苦,直接他成为历史,直到杜拉斯回到法国。

终其一生,杜拉斯所有的作品里的对象都是“情人”,不是爱人或别的,所有男人都有这个风度翩翩的柔弱的情人的影子。

《情人》的魅力在于不曾细说,但从此所有人都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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