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示范文本)》,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行管理活动。 按照此次方案来看,小区业主的自行管理权限增大,物业管理模式也变得更加灵活。方案明确: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三)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五)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 (七)清洁服务; (八)车辆管理; (九)其他服务内容。 “此次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方式产生相应的影响,是今后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新动态。”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深圳是中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本身在物业管理方面就有着较为积极地探索。此次明确了业主自行管理的方式,可以认为是在物业管理方面进行了较大的突破性改革。 “这种改革,使得业主管理开始进入到传统物业管理的领域。方案的印发对于当前物业管理或社区运营领域是有很多启发的,也一定程度上要求各类物业企业积极创新,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寻找新的业务突破口。”严跃进坦言,此类方案的印发与改革,实际上也倒逼物业企业要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在细节上做到位,以真正地服务业主。(高拯坤) 来源|中房报 【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 文章来源:乐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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