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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确业主自行管理方式,专家认为“这是一次突破性的改革”

 河畔林语图书馆 2020-08-06

6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示范文本)》,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行管理活动。

按照此次方案来看,小区业主的自行管理权限增大,物业管理模式也变得更加灵活。方案明确: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三)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五)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

(七)清洁服务;

(八)车辆管理;

(九)其他服务内容。

“此次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方式产生相应的影响,是今后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注意的一个新动态。”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深圳是中国物业管理的发源地,本身在物业管理方面就有着较为积极地探索。此次明确了业主自行管理的方式,可以认为是在物业管理方面进行了较大的突破性改革。

“这种改革,使得业主管理开始进入到传统物业管理的领域。方案的印发对于当前物业管理或社区运营领域是有很多启发的,也一定程度上要求各类物业企业积极创新,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寻找新的业务突破口。”严跃进坦言,此类方案的印发与改革,实际上也倒逼物业企业要不断优化管理模式,在细节上做到位,以真正地服务业主。(高拯坤)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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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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