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331问: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董事费是否要取得发票,还是直接在工资表上反映工资支出?

 与老板说税 2020-08-19
第331问 

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董事费是否要取得发票,还是直接在工资表上反映工资支出?

答:公司支付给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董事费,应取得相应劳务发票进行费用支出。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政策链接
  •  国税发[2009]121号 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声明

问题来源于汇丰实务咨询,读者可能对问题描述、文件解析、政策依据等方面有不同解读,欢迎批评指正、问题探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