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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新的治理模式

 品质公共生活 2020-10-14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城邦)社会动物;马克思说,社会关系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社会性存在方式决定了人类社会的群体性特征,人的群体性特征使得集体合作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和要求。为了实现社会化生存这一目的,人类社会就必须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就是对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一管理不仅能够实现公共秩序的获得和维持,而且是对所有社会成员人生幸福(经济利益、自由权利)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人类群体的合作方式的不同,也就构成了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谁统治?如何统治?统治谁?为何而统治?不同的答案,成为区分多种类型的政治体制和政府形式的核心指标。实质而言,这些不同的答案,也形成了人类治理模式的不同分野。从历史演进的脉络观察,抛开阶级因素和意识形态的考量,按照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分类法,政府体制按照统治集团的人数可以分为少数人之治和多数人之治,按照统治目的、统治阶层是否守法可以分为正常的和变态的政体。[1]政治哲学探讨的正是政治活动的本质以及何种政体是优良的政体。

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社会的政治思考与实践,通过君主专制制度在竞争中胜出而告终;而发源于希腊文明的欧美世界,其政治体制则从雅典的直接民主制、中世纪的神权和封建体制以及专制君主制,发展到近代资本主义的代议民主制,再到当代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的理论思考与现实探索。当然,尽管政体有种种差异,但管制却有一定的共性。我们无需讳言,正如精英主义理论所指出的,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服从,是“历史的铁律”。[2]这个观点尽管令人沮丧,但事实大抵却是不差。

无论是帝制下的传统中国的中央集权体制,还是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自由宪政体制,实质上都是以科层制为核心的精英治理模式。建立在社会契约论的主权在民的现代政治,也只是代议政治加上科层制的精英治理。精英治理的模式背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不平衡占有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民众的二元对立,是以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对大众组成的社会的统治与管控。即使在现代自由民主体制下,人民与政府之间也存在明显的隔阂,这一隔阂是由等级制、专业性、知识和信息的垄断造成的。国家和社会、治者和被治者的二元对立背离了政治的本意,“民有”无法实现“民治”,也就难以做到“民享”。少数的、精英的统治使政治远离了普通民众的生活,政治的专业性凌驾于公共性之上。在全球化、民主化和资讯革命的时代,这一模式日益遭遇挑战。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传统权力政治的、等级的、精英的、政府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治理模式需要变革。就中国而言,伴随着现代性的民族国家建构而来的工业化、市场化、民主化的潮流汹涌澎湃,同时又面临后现代的高风险、复杂化、数字化潮流所带来的压力。一方面,今天的问题,不是政府的大和小的问题,而是政府是否有效的问题。欧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认为,政府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恶。[3]正如《联邦党人文集》的话语,“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羞辱,又是什么呢?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4]时至今日,这一对政府“必不可少的邪恶”的理解图式逐渐不合时宜,公众的前途与福祉,日益依靠政府,依赖于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在民众权利觉醒的时代,自由、平等、尊严,种种政治价值,汇聚为社会大众对民主深化的渴望。

因此,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政治带来的自由、人权、民主的诉求,叠加为政府治理变革的动力和压力。我们要寻找新的治理模式,能够兼顾治理绩效和民主,使其“既能应对全球化和不确定社会的风险,实现转型社会对政府治理绩效的要求,又能化解合法性的困局,满足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5]


[1]根据统治集团的人数,政体可以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政体;这三种正态政体的变体分别为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或民主政体。在柏拉图笔下,民主政体是“多数人的暴政”;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民主政体有两种:混合政体和变态的暴民政体。混合政体也被称为共和政体,共和政体则是最好的政体。

[2][德]罗伯特·米歇尔斯. 寡头统治铁律[M].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3.

[3]潘恩在《常识》的开篇中就写道:“政府是我们的邪恶组成的,它消极地促进我们的福利。社会是我们的欲望产生的,它积极地促进我们的福利。”[美]潘恩, 常识[M].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2012.

[4][美]汉密尔顿(Alexander, H. ), (美)杰伊(John)等. 联邦党人文集[M]. 商务印书馆, 2011: 264.

[5]赵光勇. 政府改革制度创新与参与式治理--地方政府治道变革的杭州经验研究[M].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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