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标准,量纪情节有不同分类: 1.以《条例》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法定情节是《条例》明文规定的,量纪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情节是《条例》未作明文规定,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在量纪时需要酌情考虑的情节。 2.以《条例》是否对法定情节的功能作出绝对性规定为标准,可以将法定情节分为应当型情节与可以型情节。应当,是绝对的、硬性的规定,必须要执行,对量纪必然产生影响;可以,是相对的、选择性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执行,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以不执行,对量纪不是必然产生影响。 3.以情节对量纪产生的轻重影响为标准,可以分为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从宽是对违纪人产生有利影响的情节,包括免予处分、减轻或从轻情节;从严是对违纪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节,包括从重与加重情节。 4.以情节与违纪行为在时间上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前者是指在违纪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节,如违纪的动机、目的与手段等;后者是指在违纪之前或之后出现的情节,如违纪人一贯表现、违纪后的态度表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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