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贝尔斯的存在哲学,以研究人的自我存在为出发点,最终陷入神学。 一、人是什么 雅思贝尔斯认为,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因为忘记人的存在就意味着走向虚无。人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切事物。 什么是人的存在?雅思贝尔斯认为,(一)作为一个存在物的人,(二)作为一个普通存在物的意识,(三)作为一个存在物的精神。 二、人能做什么 雅思贝尔斯认为,人作为可能性的存在,人即可通向超越,人就是超越的证据。在无条件的决定中服从于超越,会使人走向自已的存在。 三、人生充满痛苦和失败 雅思贝尔斯认为,人生是悲观的,痛苦和失败的,也是人无法改变的,人会在苦难和挣扎中最终走向死亡。 四、人在与上帝的交往中才能感到自已的存在。 雅思贝尔斯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的相互联系,即生产关系及社会关系,交往仅是为了摆脱狐独。 雅思贝尔斯认为,单独的人什么也不是,只有在与上帝的联系中才能确定人是什么。 雅思贝尔斯从人的意识及精神存在岀发,把人与人的交往仅限于摆脱精神弧独,把人的存在与神的交往联系在一起,属神学存在主义。 |
|
来自: 新用户08306761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