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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有关您的房产与居住权!

 万宝全书 2021-01-07

来源:949交通广播

《民法典》为老人老有所居给予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生前只要通过遗嘱方式给另一方设立居住权,并经居住权登记,另一方有权一直居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和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可以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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