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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中)——走进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世界

 老胡聊科研 2021-01-20

学校和家庭要一致的行动和信念

就人的一生来说,一般要经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三种不同形式的教育。那么,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主要是接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这也是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教育阶段。那么,在学生接受这两种教育的过程中,有两个起着决定性作用的重要角色——家长和教师。苏霍姆林斯基说:“我们认为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使‘设计人’的工作不仅成为教师的事业,也要成为家长的事业。”显然,家长和教师的教育者角色是不可替代的,并将会影响孩子们的一生。

有教师曾经反映这样的两个教育现象:

镜头1:一名学生的家庭作业字迹比较潦草,几次作业都被老师要求在学校重新完成,即便如此,这名学生的作业还是完成不好。没办法,最后请其家长到校协助教育。家长对她的孩子说:“你听到老师说的没有,我是不管的。我把你交到学校,就应该老师管,你听到没有!”
镜头2:一名学生个头比较小,但小毛病比较多,贪玩,不爱学习。因此,班里的个别孩子就经常欺负他。有一次,家长跑到学校的教室,要打那个欺负自家孩子的学生,被教师制止。结果家长把教师也推搡几下才罢手,走的时候愤愤不平地说:“老师咋当的啊?学生打孩子也不管!”
显然,这两个镜头中的家长都谈不上合格,都没有对孩子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镜头1:在家长看来,孩子送到学校,就应该是教师的责任了,就该老师管了;镜头2:家长以暴制暴,而且埋怨教师,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在他们看来,孩子上学了,家庭教育的任务就“光荣”完成,教育孩子就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自己对孩子可以不管不问了。

 这些家长的想法是幼稚的,也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即使孩子送到学校上学了,但家庭教育的任务还远远没有结束,家长更应该配合教师对孩子的工作。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对学校和教师而言,学校教育无论如何发展,都离不开与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而且家庭教育的作用会越来越大。这正如苏霍姆林斯基在《教育的艺术》一书中所说:“建立理想的家庭,建立父母之间、孩子与家长之间的理想关系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我坚定地相信,家庭——这是海浪中美丽的神话般的浪花,如果没有这种人类的美的神秘力量,学校的作用将会永远停留在初级教育的水平上。
事实上,尽管家长和教师在孩子们的教育过程中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但他们的教育目标应该是一致性的,即都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为了孩子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社会公民。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教育的完善,它的社会性的深化,不是意味着家庭的作用减弱,而是意味着家庭的作用加强。他说:“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发展: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在帕夫雷什中学家长学校的各组里,教师都要专门讲到学校和家庭在教育影响上保持一致的问题,即培养关心人、体贴人、待人诚恳、对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抱善良的态度等这些优秀的道德品质。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儿童不在家庭里从事实际活动来加深和发展这些优秀道德品质,那么学校就很难取得什么显著效果。他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向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 

不要暴君式的爱

我们看“秘籍君”提供的一个教育案例:
昨天下班刚到家,就看到小侄子眼泪汪汪,满脸通红的在角落里站着。我问小侄子怎么了,小侄子抽抽噎噎的说,刚才妈妈打我了,我妈是坏人,以后我要报仇。嫂子从厨房里出来,恨铁不成钢的说,这小子刚刚太不听话了,我让他把电视关了,先把作业写完,说他好几次,他都不听。我把电视关了,他还要自己开,我不让开,他哭着闹着要看,我一生气就动手打了他。
事实上,这种例子在我们的某些家庭中司空见惯,打小孩子已经成为了生活中的一种“家常便饭”。在某些家长看来,打孩子就是为了孩子好,就是爱孩子。那么,这种所谓的“爱孩子”可以吗?我们来听听苏霍姆林斯基是怎么说的?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要告诉家长还应该当心另一种不理智的、本能的爱。这就是暴君式的爱。这种爱的根子,是有些家长既自私自利,又不文明。他们对待自己的孩子像对待物品一样:这是我的桌子,我想放到哪里,就放在哪里;这是我的女儿,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想起了什么,就要求什么。”

显然,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打孩子就是不对的,就是“暴君式的爱”,是一种家长自私自利和不文明的体现。我们不能把孩子当作一件私人物品,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健康成长中的人。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冲动这个“魔鬼”之下,动手打孩子可能会造成更大更深远的伤害。因此,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母亲(包括父亲)不可对儿童采用体罚教育……体罚不仅是对人的肉体的暴行,而且是对人的精神的摧残。皮带不仅会使脊背失去知觉,而且会使心灵和情感麻木不仁,这样的孩子到了学校里会对好言好语也置若罔闻。有的孩子由于遭到毒打而冷酷无情,挨打的人,自己也想打人,童年就打人的人,成年以后就想杀人——犯罪,杀人、残暴的根子产生于童年。

当然,还有部分家长不那么“粗暴”地动手打孩子,但是他们对孩子采取“高压”政策,把孩子牢牢控制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不给孩子任何发言和辩解的机会,一切都要听从父母的安排,唯父母“马首是瞻,惟命是从”。这种爱就是“禁止式的爱”。这些父母之所以这样做,其目的无非也是为孩子好,爱孩子,担心孩子会走上“歧途”,因此就要按照自己的意愿为孩子“设计”一条“康庄大道”,而且严格要求孩子在这条道路上“不偏不倚”地走下去。苏霍姆林斯基说:“有些父母认为,他们对孩子的权力其主要表现形式是禁止,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假若对孩子只是一味禁止的话,就等于给他加上了镣铐,会使他变得畏缩、消极、无进取心。父母的要求不应只表现在禁止做这,禁止做那上,而最主要的是表现在提醒孩子去从事某些有益的活动。

不言而喻,无论是“暴君式的爱”还是“禁止式的爱”,都是一种“畸形”的爱,显然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家长不能以爱孩子的名义,粗暴干涉孩子的意愿和需求,主观臆断“设计”好孩子的人生路线。对孩子而言,家长和教师一样,都是孩子健康成长道路上的重要“引路人”。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父亲和母亲是如同教师一样的教育者,他们不亚于教师,是富有智慧的人类创造者,因为儿子的智慧在他还未降生到人间的时候,就从父母的根上伸展出来。 

不要溺爱孩子

在“独生子女”的时代,“一个孩子+两个家长(父母亲)+四个老人”的家庭模式已经固化。显然,在这个固化的家庭模式中心,就是孩子。因此,在家庭中,由于孩子所处的天然条件和优势,造就了一个个家庭中的“小皇帝”或“小公主”的诞生。那么,家长“溺爱”孩子的习惯和做法也就是“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由此造成了许多任性的、目中无人的、缺乏责任感的孩子。
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溺爱是家长和儿童关系上最可悲不过的东西。这是一种本能的、不理智的爱,有时简直可说是像母鸡的爱。他说:“母亲和父亲为儿童的每一举动都感到高兴,但却不考虑这是什么举动,会得到什么结果。受这种态度培养的儿童不会懂得,在人与人的共同生活中有‘可以’、‘不可以’、‘应当’这一些概念。这种儿童觉得,对于他来说一切都是可以的。他变成了任性的、往往是近乎病态的人,生活中的少许困难,对于他都会成为无力承担的重负。用溺爱态度培养出来的人,是自私自利到所谓透顶了的人。他不知道自己对双亲负有义务,不会也不想劳动,因为他目中无人,内心里感受不到他周围的人——首先是母亲、父亲、祖母、祖父——也有自己的愿望和需求,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家长不由自主就会产生溺爱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其主要体现为:(1)在家庭中的孩子享有最高优先权,时时搞特殊,处处搞特殊。这样的孩子必然会变得自私自利、目中无人。(2)无限满足——要什么就给什么,这种孩子必然不知道珍惜生活、过于追求物质享受和铺张浪费。(3)孩子的饮食起居玩耍学习等都随心所欲,毫无节制,这样的孩子缺乏上进心,将来会得过且过,有始无终。(4)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样的孩子以后生活自理能力较差。(5)不给孩子任何的选择权和发言权,父母包办一切,这样的孩子会变得胆小怕事、严重依赖父母。(6)家长一味包庇孩子、袒护孩子,这样的孩子将会天不怕地不怕,无事生非。
……
由此可见,家长溺爱孩子的方式多种多样,千奇百怪,但无一例外都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在没有明智的家庭教育的地方,父母对孩子的爱只能使孩子畸形发展。这种变态的爱有许多种,其中主要的有:1.娇纵的爱;2.专横的爱;3.赎买式的爱。他说:“母亲不要溺爱孩子,要使孩子去亲自开启快乐和幸福的源泉。如果孩子只享受父母为他创造的幸福,如果这是他快乐的唯一源泉,那他就会变成无情义的人。应当让他也为父母和家庭创造快乐和幸福……”

溺爱孩子,其实就是拿孩子的前途“做赌注”,拿孩子的命运“开玩笑”。我们所了解的一些孩子长大后步入歧途的案例,显然与孩子们小时候的家庭教育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家长溺爱所导致的恶果。因此苏霍姆林斯基一再谆谆教导家长说:我们建议家长们,对于孩子们提出的跟他们对家庭收入和社会生产的劳动贡献‘不相称的’要求加以限制。如果儿童单纯消费,如果他的一切要求都与劳动无关地得到满足,那么他就会逐渐地变成好吃懒做的人。我们指出,由于家长不懂教育和教育无力,造成这种后果是必然的现象,并且进一步使家长们认识到:他们的子女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中。(待续)   
(作者胡远明,郑州市教科所)

(说明:本文中的所有图片,均来自于郑州市金水区新柳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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