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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务篇》第八十六讲:裂变式创业

 彭信之管理识堂 2021-02-22
裂变式创业
联邦分权制因何而生?

联邦分权原本是为了解决企业规模的问题而设计的。当企业的功能结构超过中度规模时,他们就开始无法适应了。然而,联邦分权也有其规模要求。当联邦单位变得很大,导致里面的部门,也就是功能次级单位(例如前面提到的事业群下面再分的事业部,而事业部下面的某个制造功能也已经变得很大)超过了运作的规模,整个自主事业就开始变得笨重、迟钝,以及因为太大而无法实践成效。联邦分权的头脑,也就是自主单位的高阶经营,可能仍然产生成效,但是它的“成员”,也就是功能组成单位,却变得僵硬而官僚,并且愈来愈自顾不暇,遑论为了共同目标努力。
 
杜邦公司曾经解决这个状况。方法之一是,当自主事业变得更大,就将它们一分为二;或者(就像之前提过的)在大型自主分权事业中设立小型自主分权事业。此外,江森自控公司(Johonson & Johonson),也采取过另一套办法。江森自控是一家规模相当大的跨国保健品制造商,产品从脱脂棉到避孕药丸都有。江森公司花了很多年,试着将每个事业的规模限制在两百五十名员工之内,每个事业以独立公司运作,拥有自己完全的管理与董事会,每个事业部对小型母公司的中央高阶经营团队直接报告。江森公司在全世界的销售已超过十亿美元,拥有四万名的员工,使其不得不接受个别事业的员工远超过于两百五十名的事实。但它仍然限制每个事业的规模,宁愿分裂事业部,也不让事业部成长得更大。因此,在江森公司,每个功能单位仍然非常小。

不过,也不是在自主事业成长至大规模时,都可能将他们分裂或是再分裂;或至少不必总是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是出现了“功能王国”。

罗夫.科丁那(Ralph Cordiner)是GE在50年代组织重整的设计者,他认为分权结构中的自主事业应该是小型规模,“一个优秀的人可以伸出手就碰到”。但这是一个很难精确量化的名词,它暗示了一个自主事业不该大于中等规模,才能充分获得联邦分权的好处。这代表在高阶经营的小型团队中——或许四到五人,可以不需要查图表、记录或是公司手册,就可以说出单位中的关键人员是谁,他们在哪里,他们的职责是什么,以及他们如何实践绩效,他们从哪里来、想往哪里去——如果自主事业变得更为庞大时,联邦分权仍然可以是最佳的替代方案。但那时它是属于“比较无害”,而非最佳选择。

联邦分权原本是为了解决企业规模的问题而设计的,但却不一定是需要到达很大的规模时才去进行裂变,《裂变式创业》的作者,芬尼克兹创始人宗毅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每当发现一个新的机会时,就会组织团队进行裂变,用人民币投票的方式裂变出一家新的企业,这同样是一种分权的方法,而且被事实证明是非常有效的,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开拓出新的业务,目前为止,宗毅一人掌管了10家以上的公司,却几乎不负责每个公司的具体运营,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演讲和设计公司激励制度,且这些公司的员工又具有非常好的凝聚力。

创业成功后,企业运营最难解决是什么?一个高管流失,二是无法持续创新。宗毅用“裂变式内部创业”的模式,做出了10家以上的公司,还顺便完美的解决了上面两个问题,这样的“迷你联邦分权”,即具有创新性,又开据了新的认知,即联邦分权并不是大公司的专利,对此宗毅用了另外一个名字:内部创业。在选择创业带头人时,他们的机制是要投票,但选票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直接拿现金投票,人民币选出来的才是德才兼备的人。芬尼的选举机制是:我先投资 25%,创业者自己投资 10%,剩余的是员工的选举股份。

这样看来联邦分权的边界到底是什么呢?答案是这其实完全要看事业而定。比如席尔斯百货或是玛莎百货的分店,规模可以极小,小到甚至可以称之为“阿米巴”的规模而仍能支持本身的管理阶层。因为,一家小型商店通常只需要一位经理人,以及少数真正管理销售楼层的部门主管就可以了。

当然,当这类非常小的单位成为自主事业时,它们的内部结构应该是前文提及的工作小组设计,而非功能结构。



本书浓缩了德鲁克几十年的知识经验与管理思考,以其简洁的书名道出了管理学的真谛:使命、责任和实务,被誉为“管理的圣经”。最后一部《实务篇》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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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彭信之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北京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DA)资深讲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创新研究院特聘专家、深圳骐骥资本联合创始人、国内多家主流财经媒体特约撰稿人。

十五年企业管理及创业经历,长期从事德鲁克管理思想的研究与教学。师从国学导师傅佩荣先生,对儒学经典亦有深入研究。培训真诚感人,语言幽默风趣,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使听者不倦,相悦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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