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本为卜筮之书,重视趋吉避凶,而《易传》以道德解易,才是真正的哲学著作,其中《系辞》在解释爻辞上又比彖、象、传更为深入。六十四卦卦辞及其三百八十四爻爻辞,其素材大部分是以前占筮活动之记录——筮辞。 那些曾被应验之筮辞会被保存下来,而卦爻辞即从其中选出。筮辞能得到应验,其中多少蕴含着一些不变的道理。如: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坤卦) 卦爻辞能够反映人事之道,除了与其曾是已应验之筮辞外,也与其经过文字加工相关。春秋时期之人已逐渐意识到自我负责之重要性,故《易》卦爻辞中所蕴含之智慧与哲理也逐渐被发扬出来。 如《论语》中记载: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 《左传·襄公九年》曾记载: 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据作者统计,“利贞”一词在易经中就出现了二十三次,很可能表明了《易》是首重占筮的。虽然《易》之卦爻辞已能反映人事之道,但大部分对吉凶之判定还是属于机运问题,例如: 归妹,征凶,无攸利。(归妹卦) 六五,贞吉,升阶。(升卦) 《易经》往往只陈述某种现象,但《易传》却以道德角度诠释之,为其吉凶寻找理由。然而《彖传》、《象传》中对道德哲理之发挥仍属抽象、片面,《系辞》虽仅解说十九条爻辞,但其对义理之发挥又比《彖传》、《象传》具体。在此举谦卦为例,比较《象传》与《系辞》在解释上之差异: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谦卦) 劳谦君子,万民服也。《谦·象》 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系辞上》) 正因《系辞》对爻辞有深入之解释,故其对吉凶与个人品德之联接也相当明显,故有“行善得吉、行恶得凶”之论调。故《系辞上》云: 易曰“自天右之,吉,无不利”。子曰:“右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右之,吉,无不利也。’” 《系辞下》又云: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何校灭耳,凶”则是噬咳卦上九之爻辞,噬咳卦之卦辞有言:“亨,利用狱。”涉及决狱断刑之事。上九象征受刑者,又居噬咳卦之终,乃刑狱之极,意为小人受到极重之刑罚,有灭身之祸。《系辞》作者将小人会招致此凶祸之原因归咎于“恶积而不可揜”,即恶行累积到无法遮掩的地步。而之所以小人会走到这种地步,是因为平时“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因此,在《系辞》中不但可看出“行善得吉、行恶得凶”之因果,也透露出吉凶与道德修养之息息相关性,故《系辞》解释《易经》,也在不脱离吉凶之论述基础上讲道德修养。但是人之所以要借助于道德修养以趋吉避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能保身、保位,能尽自身之才德,以求对社会有所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