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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与合作都是为了实现人的目的与价值

 秦耕耘博客 2021-03-06

分工与合作都是为了实现人的目的与价值

            秦耕耘

一个人能够做成的事情,由两个人去做,往往是做不好的,因为做事不仅需要思维的贯通与完整,还需要人的责任,而这对于一个人来说这都不是问题,也容易识别是谁的责任。有些事都与“质”和“量”有直接联系。设计,制作,真理的发现,需要精密、深邃、准确的思考分析与思维的贯通,需要知识的积累,需要上帝给人的灵感,因为自然世界中的事物机理已存在于其中,只等人们去发现。每个人都可以有选择地去做,如果所有人都去做一种事情,结果会是使人啼笑皆非的。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商鞅就曾在秦地推行过“农战”政策。就是让国民只做两件事情,一个是种地,一个是打仗。

有的事情就需要合作,需要不同的知识与技能,需要他们思维的连接。而作任何事情,智能与责任都不可缺失。

有些事情不是一个人能够做成的,它需要人之间的共识与合作,或是需要人之间的交换。政治与公共制度就需要所有人的参与,实际上是与每个人的目的利益有直接关系,没有一个人能够脱离制度而存在。一个群体的优劣与成败,取决于这个群体的意识能力。由独立、自由,具备了人的意识的个体组成的社会群体,与那些只靠本能来生存形成的群体,他们的生命质量会有天壤之别。他们一个是为自己制造天堂,一个是为自己铸造地狱。

天地自然不会拒绝任何人,所有的人都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目的各异,甚至有人没有自己的目的,或者是他们的目的就是生存,而没有人的意识。他们的能力千差万别,其实现目的之手段各有独到之处。因为很多目的与事情人们不能独自完成,需要他们之间的合作或交换,这就形成了人之间的复杂关系。这里从中选取几种主要关系进行解读,目的是说明:人为什么会处于这种环境,或人为什么是现在这个状态。

在社会生活中,控制能力的有无,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个人与群体自我驾驭的能力,或是说人的社会关系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来源于人的意识、能力与互动。在互动中,个人与群体意识能力的高低,决定了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如果不具备实现目的意识的能力,人就会处于社会关系中的被动位置。如果个人与群体掌握了自我驾驭的能力,人的价值就能得以体现。否则他们只会陷于相互纠缠。自我驾驭需要明白自己的价值,需要人的正确判断能力与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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