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动辄上百万,想要买房并不容易,很多家庭都拿不出全款,只能贷款购买。为了能买上一套合适的房子,大家往往都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小区地理位置如何、周边配套设施咋样、交通是否方便、小区绿化咋样等。 然而,买房也要考虑一大因素就是物业公司服务如何,不少人甚至将物业服务当成首要选择因素,为了买上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不惜花费高昂的价格买房,毕竟往往房价越高,物业公司的服务越周到。 同一个地段的小区,因物业公司的服务差别,其房价价差在1000元/㎡,尤其是1、2线城市楼盘,售价差距更大。可见,很多人为了能有一个好的物业服务,不惜花费高价买房,这样也能提升生活品质。 物业公司和业主本可实现双赢,物业提供优质服务获利,业主为享受服务而买单。然而,实际上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少业主更是提议取消物业。 至于原因,还因物业将自己的身份搞错了,误以为自己是小区主人,在这一身份转化下,又如何会真心为业主服务? 很多物业公司服务差劲,收费却比较积极,想方设法问业主要钱,但在小区的建设和完善上却懒散堕落。就算业主找上门,也会各种阻挠,或推三阻四。如此一来,很多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物业的服务态度更差,形成了恶性循环。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21年元旦施行的《民法典》赋予了业主三个权益,大家要提前了解。 1、物业费用途 业主交了那么多物业费,却不知钱花在哪里了,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物业却表示入不敷出,物业费都用于维护基础设施了。为了缓解矛盾,法规表明今后物业有权将物业费明细、用途告知业主。 2、更换物业 如果物业的服务不好,不帮业主解决各项问题,那业主有权将物业更换,或自己管理小区,一般采用公开投票方式判断是否更换,这样物业公司就不能再以小区领导者自居了。 3、公共区域收益归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费等收入,本应该由小区业主共同拥有,然而很多物业公司却将其占为己有。不过如今法律明确规定,小区公共收益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希望每个物业公司都能加强服务态度和理念,让业主都能放心和满意,这样才能赢得业主的肯定和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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