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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不是家事法官的目的

 danbosun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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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家事如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家事法官真的感同身受。是呀,家事审判特别直击人心,因为它离我们生活太近了,太考验人性了。我们在审判中也会有片中法官各种疑问和困惑,挣扎与选择。在我办案过程中无数次遇到这样的事。

在法庭上,当离婚双方都拒绝抚养脑瘫儿子的时候,我忍不住质问他们,如果孩子是健康的,你们还会这样忍心不管吗?如果你们都不想养,都认为孩子是个累赘,那一人负责抚养一年,这样总公平吧,谁也别想逃避抚养的义务!

还有很多案件当事人只见面几次就结婚,婚后没多久女方就回娘家要离婚,我们就想这样的婚姻哪来的感情基础,不更像一场交易吗?

还有很多人在庭上为自己不赡养老人辩解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他们:“你们让年近80岁的老人独自生活在一个冰冷的没有暖气的房子里,你们认为自己尽到孝道了吗?每个月给老人230元,连爸都不喊算孝顺吗?老人怎么分配财产是老人自己的事情,你们可以商量,但这不是你们不赡养老人的借口。小时候父母养你们,他们也有自己的各种困难,难道他们因为有困难就不养你们了吗?为什么到了现在你们就有那么多理由不能赡养老人呢?”

家事审判真的非常考验人性,每个家事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常会经历人性拷问,但为了把案件办好,我们会坚持,会想尽各种办法,希望使破裂的亲情能够缓和一些,若能回归那更是喜不自胜了。《家事如天》这部记录片真的非常接地气,把法官的心声都说出来了,真是一部好片子!(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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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小镇法官,在我的审判历程里,审理最多的是家事案件。经过悉心调解和好如初的夫妻、抚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露出笑容的孩子、对簿公堂后握手言和的兄妹……这类案件审理过程的点点滴滴融汇于心,让我收获了很多的成长与满足,帮助我成为一个内心更柔软的人。

我曾审理过一个离婚案件,男女双方分居多年,且是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经阅卷后认为系“死亡婚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应当可以判决离婚。审理过程中,我发现女方情绪极为不稳定,其家人情绪也尤为过激,双方家属还多次在庭内外发生激烈冲突,两人的夫妻矛盾已经升级到两个家族的矛盾。而我尝试多次找当事人和家人明法析理却无济于事。

为了找到“症结”,我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的村屯,进一步了解到:男女双方两小无猜是彼此的初恋,但婚后终究没能冷静应对生活的种种考验而导致夫妻矛盾升级。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女方精神恍惚,出现抑郁症状,女方的家人没有对她注入更多的关爱,反而明里暗里地强化女方的病情,认为她已经是精神病,担心她是否会成为自己家的“负担”,于是多次威胁男方及其家人要么赔偿女方巨额“青春损失费”,要么就负责其一辈子。看着女方痛苦无助的模样,我心里不是滋味。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我及时调整审理思路,与我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联动调解小组进行协调,邀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县妇联干部及双方所在村屯村干及“寨佬”一同参与到案件中,对各方情况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利弊分析。在这过程中,我渐渐感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内心变化,他们变得心平气和起来。最后男方也愿意多分些财产给女方作为其治疗抑郁症的费用。

案件依法判决后,我分别给双方及其家属写了一封信,真心希望女方的家人不要再把她当成精神病去刺激和强化她目前的状态,让他们认识到抑郁症不等于精神病。让他们意识到这种状态不是结果,是面临挫折的一个应激过程,让她的家人能站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去鼓励她面对自己的婚姻问题,而不是让她一直像个巨婴选择逃避和退缩。事后双方没有上诉,并对我的处理方式表示赞许。

作为一名小镇法官,我越发体会到,法官不仅承载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还肩负着做好群众工作、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职责。而家事案件的审判从来不是法官的目的,能让当事人提升自省意识并做出良性改变才是我们家事法官努力的方向。

为了让良好家风在小镇居民心中生根发芽,我们利用庭审外的时间,进圩场、下街道、进学校,到田间地头与群众聊聊天,讲他们最关心的事儿;用群众听得懂的话、喜闻乐见的方式去宣讲法律;让他们知道我们不仅仅是法台上铁面无私的法官,也是这小镇中的一分子,是他们喜欢的法律宣讲人,是他们可以信任依赖的贴心人,是他们矛盾处理的解铃人。

一些人说,法庭案子少,才有这样的精力去做这些案外的事吧?这样哪像一个法官啊?而在我看来,审判不是法官工作的全部,法官也不是什么“官”,法官应当是法律与百姓之间的桥。而在基层工作近9年的时光里,我越来越坚信,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传递的是司法的温暖,带回来的是民心。(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中渡法庭法官 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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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担任助理审判员至今,我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16年6月份,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在我们法院设立并开始正式运营,成为柳州市四个城区一审家事少年案件“集中管辖、调解、审理和执行”的综合一体化平台,集中管辖柳州市柳北、柳南、城中、鱼峰四个城区所有家事和少年案件。2020年6月份,我开始加入家事审判团队,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接触家事案件半年多以来,总结如下几点体会:


家事案件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不同,必须得转变原来的审判理念,这是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基础。每个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他们之间必定都存在着某种亲情联系,这种亲情联系往往既是案件的导火索,也是矛盾化解的切入点。要充分把握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属性,侧重通过调解的方式,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将维系家庭和睦稳定作为解决家事纠纷的价值取向。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具有一定的隐匿性,法官在审理案子时仅依靠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充分联动社会力量开展家事调查,参与家事调解。由于我办理家事纠纷的时间不长,经验还很欠缺,调解员给当事人调解的过程,就是我学习调解技巧的最好时机,多元解纷既是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好机制,也是我努力丰富调解经验的好课堂。


家事审判工作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法庭上当事人情绪失控、把法庭当作宣泄的场所、把法官当成倾诉对象,甚至两方当事人动手厮打,都是常有的事。而这些,就是我们日常工作的点滴,面对这些,我也苦恼、崩溃过……案卷堆积成山,无数的案件调查接踵而至,做不完的工作,面对这些,也曾倍感压力而哭泣过……但是,当一家人不计前嫌重新和好如初,我也曾会心地笑过。工作上的不良情绪,得自己学会调整、排解,工作还得继续做好。


后来,处理的家事纠纷多了,就觉得,家事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数是矛盾已经无法调和了,才起诉至法院寻求解决之道,他们对我们寄予厚望,希望我们作为最后一道屏障,帮助他们圆满、妥善处理家庭纠纷,我们多一点调解,多一份劝导,就有可能多挽回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这份工作虽然平凡、琐碎,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的观念也从最初的抗拒、排斥、应付,到现在的适应、理解、从容。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事审判工作关乎国家兴旺、社会稳定。作为家事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个受伤的心灵、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维系所有家庭的和睦。有时候这条路充满了崎岖和艰辛,然而当我看到这座城市万家灯火的那一刻,我相信我们所有的坚持与等待,都是值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 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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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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