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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航海时代伊斯兰世界的扩张不亚于欧洲,甚至还杀进欧洲

 黑龙江波涛 2021-04-10

在大家的印象中,大航海时代是欧洲一枝独秀,统治世界的时代,其实那是大航海时代发生后续影响一两百年之后的事。在大航海时代当时,伊斯兰世界因为游牧民的有效整合,其对外扩张不亚于欧洲。反观明朝,因为朱元璋挥刀自宫,令华夏文明在波澜壮阔的大时代不但毫无作为,反而大步倒退。


今人很容易就忽略,在欧洲海上扩张如火如荼之际,伊斯兰世界也同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两股强有力的趋势在 16 世纪会合,加重了伊斯兰世界对欧洲安全的威胁,使伊斯兰文明在对外扩张方面丝毫不逊于西方在欧亚以外的“外围世界”的扩张。

第一股趋势乃是伊斯兰国家变得更强大、内部更团结。随着火药彻底改变了作战方法,中亚游牧民的大规模入侵逐渐消失。第二股趋势乃是伊斯兰文明在扩张主义驱动下,深入东南欧、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印度南部和东南亚。

三大伊斯兰火药帝国

与大航海时代同步

如果说西方因其大发现时代而变得更强大、更富裕,那么伊斯兰世界同样因其扩张时代而有相同的转变。

奥斯曼复活东罗马帝国

伊斯兰文明向西扩张的前锋,由奥斯曼帝国担任。

奥斯曼人于1453 年拿下君士坦丁堡,取得该地区的堂皇帝都,还有爱琴海、黑海海上贸易的控制权,自此彻底称霸南巴尔干半岛。

奥斯曼人继续以君士坦丁堡(土耳其人称之为伊斯坦布尔)为都,直到帝国于 1922 年至 1924 年瓦解为止。1453 年后的几十年里,“征服者”穆罕默德陆续将希腊南部(摩里亚,1458 年)、塞尔维亚(1459 年)、波斯尼亚(1463 年)、阿尔巴尼亚(1479 年)、黑塞哥维那(1483 年)纳入奥斯曼人的直接统治。

穆罕默德之后的几位奥斯曼统治者,将摩尔达维亚、瓦拉几亚(Wallachia,构成今罗马尼亚的大部地区)正式纳为附庸国(1504 年),1520 年攻下贝尔格莱德;苏莱曼大帝(Suleiman the Magnificent)当政时,将匈牙利纳入奥斯曼帝国北疆的保护国之列。

从事后来看,直到 1529 年进攻维也纳受挫,奥斯曼人挺进中欧的那股似乎不可阻挡的攻势,才来到极限。

哈布斯堡外交官吉塞林·德·布斯贝克(Ghiselin de Busbecq)亲眼见识了奥斯曼人的军事组织,对他而言,即使在 16 世纪 60 年代,情势仍极悲观。他认为,完全是因为伊朗转移了奥斯曼人的注意力,奥斯曼人才暂时没有继续在欧洲推进。“否则下场会是如何,还需怀疑?”

1450 年后的 80 年里,奥斯曼人把他们在欧洲的版图扩大了一倍多。他们在非洲、亚洲攻城略地的战绩同样惊人。

对安纳托利亚南部的掌控更为稳固之后,他们于 1516 年至 1517 年发动闪电战,消灭了以开罗为都城,统有埃及,麦地那、麦加两圣地以及肥沃新月大部地区的马穆鲁克帝国。

将伊朗的萨法维王朝统治者逐出安纳托利亚东部后,奥斯曼人到 1534 年已牢牢掌控巴格达,然后在 16 世纪 40 年代结束前牢牢掌控波斯湾。靠着位于苏伊士的海军基地,他们占领并支配也门。

16 世纪 70 年代时,从利比亚到摩洛哥,几乎整条北非海岸线都在他们掌控之下或遥奉奥斯曼帝国为宗主国。

地中海西端的西班牙正在美洲开疆拓土时,奥斯曼人已打败难缠得多的对手,以更宏大的格局,打造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将“整个东方的力量”(布斯贝克惊叹语)全掌握在手中。

奥斯曼帝国的扩张

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胜利可归功于奥斯曼人能维持大规模的常备军、运用纪律严明的步兵团(被称为禁卫军)、高明的海军武力调度、冷酷无情的外交手腕。

奥斯曼人很幸运,在欧洲和非洲、亚洲所碰到的对手彼此不合,给了他们乘虚而入、各个击破的机会。

在欧洲,他们善用不同王朝间的对抗和天主教、东正教间的敌对,替自己创造有利条件。而在亚洲、非洲,他们的两大伊斯兰对手,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伊朗的萨法维王朝,未能联合对付强敌,且马穆鲁克王朝对葡萄牙海上武力的不安,可能使马穆鲁克人在战略上更为瞻前顾后,优柔寡断。

但奥斯曼人的帝国主义扩张,并非只倚赖武力和外交上善于审时度势的机会主义作风。对付西方的欧洲时,奥斯曼苏丹可以利用加齐(ghazi,征服异教徒并使其改信伊斯兰教的圣战)传统,鼓舞士气。

他们的总目标看上去非常可能是恢复拜占庭帝国(既是他们的榜样,也是他们的敌人)全盛时期的版图。事实上,他们的拜占庭“传承”,驱策他们走上这样的路。

东罗马帝国的最大版图

或许是奥斯曼帝国的愿景

奥斯曼帝国卓越的统治制度

一如这之前和之后其他主要的帝国主义者,奥斯曼人不知不觉受到帝国“逻辑”的驱策。欲威吓他们众多的附庸国和盟邦,欲防止敌对势力结盟,欲将已无法间接掌控的地方纳入直接统治,欲借由加强对战略路线和要塞的掌控来保护重要的农业区、商业区,就必须采取积极扩张策略。

奥斯曼统治者对商业目标也非漠不关心。他们的海军进入红海和波斯湾,他们努力确保印度洋的海上霸权,其目的可能一如葡萄牙、西班牙及后来荷兰的海上扩张,乃是获取贸易网的利益。

这些方法和动机或许有助于解释奥斯曼的征服模式,但无法说明奥斯曼人为何能成功入主广大地区,也不能说明奥斯曼人的统治为何能维持得如此久。奥斯曼人能够称雄,有其未外显的成功之道,那就是谨慎调和伊斯兰的宗教、法律、文化体制与由统治精英超越民族畛域的治国之术所塑造的王朝式专制政体之间的差异,使它们并行不悖。

共同的信仰,对伊斯兰教法的共同认可,有助于奥斯曼人的统治为肥沃新月和北非的人民所接受,而苏丹作为对抗基督教异教徒的伊斯兰捍卫者,可以顺理成章地要求穆斯林对其效忠。

在奥斯曼人治下的欧洲,土耳其穆斯林和改信伊斯兰教的当地人,组成政治、行政上层的核心,成为奥斯曼人统治当地的最重要依靠。

提倡同样价值观的共通伊斯兰上层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促使辽阔帝国内各地方、地区的精英效忠于帝国中央。奥斯曼人的过人之处,在于借由几种高明的创新,强化这种透过伊斯兰教获得的内部团结。

在欧洲和小亚细亚施行的提马尔(timar)制度,让地方精英得以掌控乡村庄园的收入,而地方精英必须向奥斯曼政府提供军事或行政上的服务,作为回报。米勒特(millet)制度让非伊斯兰教的宗教族群享有某种自治权,借此使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和平共处,这些自治团体由教会领袖或宗教领袖治理,这些领袖则如君士坦丁堡的东正教牧首,由苏丹指派,被征服人民中最具影响力的人因此被牢牢绑在帝国体制上。

奥斯曼人统治的特色,在于彻底执行律法和定期征税(有别于随意强征苛捐杂税),至少在“奥斯曼和平时期”的初期是如此。

对欧洲境内许多信仰基督教的奥斯曼子民而言,奥斯曼人的统治带来有秩序且稳定的帝国好处,一如后来让英国人得以博得广大印度小农效忠的帝国好处。奥斯曼人的帝都是个民族多元的国际性城市,外国人在此会受到合理对待。

奥斯曼体制真正的创新,乃是德夫舍梅(devshirme)制度。奥斯曼苏丹为防土耳其贵族在政治、军事领域势力独大,从基督教家庭强征男童(一年可能七八千名),集中培训,要他们改信伊斯兰教,长大后组成奴隶军队,作为制衡。这一制度,就叫德夫舍梅,沿用到进入 17 世纪许久后才废除。

凶悍的苏丹亲兵

德夫舍梅的征募方式,抹除了前现代统治者所深深惧怕的亲族纽带和地方纽带。这制度为派驻帝国各地的禁卫军(2.5 万人的常备军)提供了兵员,也为苏丹提供了办事员和官员,而苏丹最资深的顾问正是从中选出的。

奥斯曼帝国受过教育的上层统治阶级(askeri),其骨干分子培养自这制度,这些人看待事情时,从帝国的角度而非从地方、种族或宗教的角度出发,他们的首要效忠对象是王朝,而非某个地方。在布斯贝克眼中,奥斯曼帝国这种以才智、能力为依据来遴选精英的做法,使该帝国的精英远优于欧洲的精英。(大司马按:这是部分欧洲人基于雾里看花产生的虚假美感,跟伏尔泰吹捧清朝一个道理。)

奥斯曼帝国的蓬勃活力,令当时的欧洲人惊讶、骇异,而奥斯曼体制则似乎是帝国里宗教与政治的巧妙综合体。布斯贝克在1560年感叹道:“在他们那边……人们肯吃苦、团结、有秩序、有纪律、节俭、战战兢兢。我们这边则是官家贫穷、私人豪奢、积弱不振、精神萎靡。”

奥斯曼帝国从帝国变成联邦

但 16 世纪 60 年代常被视为奥斯曼帝国的巅峰时期,苏莱曼当政的时期(1520—1566 年)则常被视作奥斯曼帝国日趋“落后”而国力急速衰退的起始阶段。

许多主流说法把这段历史当作某种道德剧般来描述,把奥斯曼的“堕落”与现代初期欧洲的积极奋发相比较,把那“堕落”归因于在上位者领导无方、贪腐滋长、奥斯曼君主政体的制度性缺陷、内部叛乱、中央权威的削弱、商业和技术缺乏创新、政府没有采取能创造财富的政策。

对这一问题的充分探讨,得留待下一章进行,但这一衰落的论断,再怎么看都下得太早。

没错,奥斯曼体制到 16 世纪中叶时已开始变化。奥斯曼人不再往欧洲扩张。他们的封建骑兵(sipahi)退位,换成“火药”部队。奥斯曼军力越来越倚赖提马尔制度,而越来越少倚赖税款包收人的税收。省级政府对税款包收人的管辖权似乎提升了,而中央对税款包收人的管辖权则减弱。

17 世纪德夫舍梅制的衰落(可能是土耳其精英阶层施压所致)和禁卫军确立为世袭阶级(设立禁卫军的本意是不想让军队成为世袭阶级),也可能削弱了 15 世纪所打造的专制政体。

16 世纪结束时安纳托利亚地区的宗教动乱和社会动乱,或许正象征着奥斯曼帝国陷入了“动乱时期”,与俄国拼命扩张后,在约略同时所发生的“动乱时期”一模一样。

这些改变所带来的影响,不应夸大。比较明智的看法,或许是将它们视为适应新稳定局势的表征,实施更复杂(且更耗成本)之地方治理方式的表征,造福地方豪强之经济增长模式出现的表征。

中央威权所谓的“衰落”,可能只是个假象。一如大部分前现代的国家,奥斯曼帝国缺乏可借以严密管理其子民的手段,中央集权时期和权力下放地方时期在其历史上交替出现。

该帝国在 16 世纪真正的成就,乃是为权力下放地方但内部惊人团结的奥斯曼“联邦”(版图从马格里布地区到波斯湾、从哈布斯堡王朝边界到萨法维王朝)打下基础。

苏莱曼大帝和其之前几位统治者所真正遗留的东西,不是个专制国家,而是个由“奥斯曼化”精英统治的伊斯兰诸多社群所构成的网络型组织,那些精英享有地方自治权,但同时仍忠于并倚赖帝都君士坦丁堡所具有的权威、威信、合法性。

奥斯曼帝国的立法者

苏莱曼大帝

在欧洲人眼中,奥斯曼“联邦”不像早期几位苏丹的侵略性独裁那么可怕,而后来的发展表明,奥斯曼“联邦”国祚惊人绵长。要到 18 世纪中叶,才有人怀疑它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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