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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见素抱朴780 2021-04-14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唐人笔记《云溪友议》引诗僧梵志诗曰:“多置庄田广修宅,西邻买尽犹嫌窄。雕墙峻宇无歇时,几日能为宅中客。”其诗多用俚言俗语宣传佛教思想,部分诗作类似佛家偈语、家训格言。《云溪友议》中的玄朗上人大约也是佛教中人,他把梵志的诗当作佛教启蒙读物,以开启“愚士昧学之流”,颇似《红楼梦》里的“好了歌”,叫人看破红尘,不足为训。但世上的事往往被说中。

北宋赵普先后辅佐太祖、太宗,数度为相,死后追封韩王。他在西京洛阳有一处豪宅,据北宋李格非《洛阳名园记》:“赵韩王宅园,开国初,诏将(匠)作营治,其经画制作,殆侔禁省。韩王以太师归是第,百日而薨。子孙皆家京师,罕居之,故园池亦以扃钥为常,高亭大树,花木之渊,岁时独厮养(奴仆)拥篲负畚插其间而已。”这里可能是把赵普在汴京和洛阳的两处宅第混为一谈了。赵普于乾德二年拜相,到开宝八年出为武胜军节度使,其间任宰相十多年,只应常住东京汴梁。赵匡胤诏令有司为他营宅,即《宋史》所谓“赐第一区”,当在汴梁而非洛阳。宋太祖数次微行过赵普家,大约就是这个赐第。不过,赵普在洛阳也确有一座豪宅,几乎没有使用,不用说一百天,就连一天也没住过。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据北宋司马光《涑水记闻》:“韩王将营西宅,遣人于秦、陇市良材以万数,卢多逊阴以白上,曰:'普身为元宰,乃与商贾竞利。’及宅成,韩王时为西京留守,已病矣。诏诣阙,将行,乘小车一游第中,遂如京师,捐于馆,不复再来矣。”《涑水记闻》是司马光为修史准备的素材,书中记述大多为《宋史》所采信。赵普“遣人于秦、陇市良材”,以及他“颇为卢多逊所毁”,《宋史》都有记载。只是赵普遣亲信专程买来的秦陇良材,究竟是用于“至京师治第”,还是“将营西宅”,尚存疑问。窃以为,他在京城的宅第既然是皇帝“诏将作营治”,想必无须亲自操持;而“其经画制作,殆侔禁省”,如果不是官方所为,则有僭越之嫌,恐怕他也担当不起。

赵普任西京留守时已是晚年,洛阳的新宅如果不是早已在建,而是缘此而建,那么他或许以为自己还能活很久,或者还能在新宅住很久。岂料新宅刚刚落成,他已老病缠身,仅于奉诏诣阙即回京之前,坐着小车到宅中一游,如同到别人家的府第观光。也幸亏有此一游,否则他将与自家的新宅失之交臂,永远也看不到了,因为他回到东京就“捐馆”了,即舍弃所居之屋,不复再来了。他身处新宅的时间,按《涑水记闻》仅只一日,按《洛阳名园记》也只百日。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几日能为宅中客”?对于不惜代价经营宅第的人,尤其对于科举制条件下的士大夫即所谓缙绅而言,这是一个问题。平民出身的人,没有官做时不过一介书生,不具备“多置庄田广修宅”的物质条件,况且还得寒窗苦读十年甚或数十年,也顾不上营宅;等到有了官做,或者因宦游四方无法定居下来,或者忙于“王事”,不得空闲,也往往难于经营住宅,更别说峻宇雕墙地铺张了;待到辞官归第,经营宅第的条件倒是具备了,而人却老了,建了宅第也住不久了。明代谢肇淛在《五杂组》中写道:“缙绅喜治第宅,亦是一蔽。当其壮年历仕,或鞅掌王事,或其家计未立,行乐之光景皆已蹉跎过尽。及其官罢年衰,囊橐满盈,然后穷极土木,广侈华丽,以明得志。曾几何时而溘先朝露矣。”他以其家乡的一位先达为例,其人乡试中举,官做到太守,家资积聚到巨万,离官家居后缮治第宅,豪华甲于一郡,材料工匠都来自数百里外,岂料宅甫落成而身死,其妻亦死,子女争夺,尸骨未寒,房契已入他人之手。早知如此,所为何来?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末了)不曾归。”这在封建社会称得上一种普遍现象。士大夫常年宦游在外,即便在家乡建起朱门大院,也只能闲在那里,自己在外还得租房子或者住官署,有点像如今所谓“人户分离”。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肯定不是一种合理的方式,只不过人们受传统观念和思想境界局限,不能调整自己以适应社会罢了。但也有例外,明代王锜《寓圃杂记》记陆孟昭为刑曹郎中,居京师十三年,辟清风馆延接宾客,门下往来者如市,日常供养也讲究丰洁,“虽传舍一宿,必欲整齐”。但他绝不治家产,为此受到学士陈缉熙嘲笑。陈缉熙在家守制(为父母守孝)时大兴土木,所建高门大第宛若图画,但刚完工就入京担任祭酒,所寓相当简陋,自身供养也很菲薄,这回该陆孟昭笑他了:“人生如寄,随地取乐,何必分彼此也。”陈缉熙后来死在任上,不能享新居一日之奉。他是比较典型的缙绅,而陆孟昭身上则体现着士大夫的理想人格,作者对后者赞赏有加:“若孟昭,可为旷达矣!”

多少朱门锁空院,主人到了不曾归

如今不是“朱门锁空院”,而是“高楼锁空房”,住宅空置率远非古代可比,以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同的是,古人盖房子还是想去住的,之所以“到了不曾归”,缘于身不由己;而现代许多人置办房产,很可能从来没想过做几天“宅中客”。当然,这样做大多是将房产作为投资的富人,对于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来说,年轻时或因外出打工居无定所,或因缺乏买房的经济实力而未能拥有自家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就仍然需要陆孟昭那样一种旷达境界,无论是否拥有自己的住房,“随地取乐,何必分彼此也”。在这方面,北宋方惟深尤其想得开,他曾造访一家园亭而没遇到主人,自行在园中盘桓终日,离开前题诗于壁:“何年突兀庭前石,昔日何人种松柏。乘兴间来就榻眠,一枕春风君莫惜。城西今古阳山色,城中谁有千年宅?往来何必见主人,主人自是亭中客。”(《中吴纪闻》)诚然,谁家也没有千年宅,主人也好客人也罢,都不过是宅中的过客。

古代没人开发房地产,也没有地方贷款买房,早点还是晚点解决住房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寓圃杂记》又记:“吴元璧自幼多迁徙,五十三始得官,二年即致仕。又三年,筑室方成,因书一对于壁,以警子婿,曰:'二十三迁方定此居,五十九岁始有今日。’”这个吴元璧因得官太晚而产生了一种紧迫感,有意识地加快了节奏,做官、致仕、筑室,像赶场似的,却还是晚到五十九岁才住上新房。宋人叶梦得有所谓“石林三忌”(叶梦得号石林居士):“某(我)五十后不生子,六十后不盖屋,七十后不作官。”(《清波杂志》)尽管他自己也不免犯六十之戒,其说法仍可借鉴,六十岁后盖屋,还能住多少年,就要打个问号了。

与古人相比,现代人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更多,即使缺乏置办房产的经济实力,也可以贷款买房,而无须等到存够了钱。这样就可以相对长久地住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虽然如此,如今城里的房子是七十年使用权,而鲜有人家从头至尾住够七十年,多数人都有过多次搬家的经验。笔者居京数十年,住过七八个地方,有的房子已拆迁,有的房子换了主人。那曾经住过的房子,早已与我们无关,曾经熟悉的街区,将不再光顾,即便路过也大感陌生。

(作者简介:焦加,原某报高级编辑、高级评论员。从事编辑工作34年,任评论员26年。所编栏目获首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名专栏奖、首届中国新闻名专栏奖,个人获第二届韬奋新闻奖提名奖。所撰评论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数十次。编辑出版该报杂文系列近20种,写作出版杂文集《亲自读书》等4种,其中《亲自读书》一文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张志公主编初中第六册《语文》课本。近年致力于系列文史随笔写作,出版了《我眼中的风景——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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