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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对我国制度的信心,建立中国特色的比较制度优势

 昵称30265258 2021-04-15

本文为2021年5月20日演讲实录

第 1074 篇教授文



汪涛

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从外部环境的视角,探讨企业如何针对东道国环境制定战略,以找到适应制度和文化差异方法的研究十分重要。

在以往关于国际商务的研究中,部分学者主要是通过围绕“制度距离”来探讨企业如何应对自身的发展受外部环境因素所限制的问题。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制度距离或差异视为能对跨国公司发展起到约束作用的不利因素,从而研究跨国公司如何在战略上处理制度差异问题,达到适应东道国制度环境的目的。

然而,受关注度较低的“比较资本主义学派”强调制度是企业的一种战略资源,并认为制度多样化可以被视为是企业所拥有的一项资源,是能够支持不同经济活动的比较制度优势。 

学术界至今仍没有统一的结论。本文从比较制度优势的概念、来源以及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几个方面对关于比较制度优势研究的演进脉络进行了梳理,并在分析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一、 制度理论和比较制度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

(一)  制度理论

制度理论主要研究经济、社会、政治等各类型的外在环境压力对企业结构和行为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制度可以看作为是一套涉及某个国家的政治、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以及文化认知等各方面的博弈体系,它是被人为制定的限制并且代表着一个社会中的游戏规则。制度理论将企业看作是嵌入在社会制度环境中的个体,而制度环境是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外在因素,该理论主要强调的是制度环境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 比较制度优势理论

这一观点主要是建立在国际贸易的资源禀赋差异论的基础上,将一国制度看作是本国企业具有的特定资源,认为制度基础影响了一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并使得该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具有路径依赖的特点,即倾向于开发最能有效利用其比较制度优势的市场。

二、 制度理论和比较制度优势理论的区别

首先,比较制度优势理论所涉及的制度领域包括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即当企业进入另一个国家(新进产业)时,不仅面临着东道国(新进产业)的经营环境差异,也面临着东道国(新进产业)大部分企业经营制度的差异。制度距离仅就国家层面的企业经营所处的制度环境差异进行了分析;其次,比较制度优势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各个制度领域之间能达成相互协调的状态,并且该理论认为当一方制度的运行效率取决于并且影响着另外制度领域的运行时便会形成制度互补性。而制度理论侧重于研究母国和东道主国家之间存在的制度距离以及企业应该如何主动地有效解决制度距离带来的制度压力,以期最终实现取得合法性的目的。

三、 比较制度优势的来源

(一) 制度质量

1.制度质量的概念

制度质量,意味着合同强制力、产权、股东保护等的质量,好的制度会惩罚不守规则的一方,并且推动更能促进成功的行为。

2.制度质量决定比较制度优势

对于具有较高制度质量的经济,均衡产出和价格是由要素禀赋决定的,财政是被动的,并非比较优势的来源。对于具有较低制度质量的经济,财政系统的质量是独立的比较优势的来源。目前的研究已证实,制度质量是比较制度优势的影响因素之一。

3.制度质量的衡量

由于制度是不可观测的,所以学者一般都用制度的代理变量来衡量正式制度质量的高低。

(二) 制度的互补性

1.制度互补性的概念

某一特定制度领域的绩效,由于其他相关制度领域的存在而增强时,即可称为制度间存在互补性。这种属于广义的制度互补性的定义,而狭义的定义则为:不同制度领域间的相互作用必须对经济运行的整体效果产生促进作用,比如GDP的增长、失业率等宏观经济指标。在做一般性的讨论时,学者们更多采取的是广义的定义,即不考虑宏观经济指标。

2.研究层面与具体范畴

以往的研究基本是关注某一国内的不同制度领域间的制度互补性。目前,比较资本主义理论所涉及的国家社会经济系统中的制度领域包含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国家层面指的是一国企业的经营行为所处的制度环境;企业层面指的是一国内绝大部分企业的企业制度的特点。

已有研究对制度互补性的阐述主要围绕国家和企业层面分为三种模式:国家和企业层面的制度领域间的互补性,国家层面的制度领域间的互补性以及企业层面的制度领域间的互补性。

3.制度互补性的内涵

制度互补性的两层涵义:第一层的互补性就是指相似;第二层的互补性指一个整体的各个组成部分能相互取长补短,即使是彼此方向相反的组成部分(所对应的现象并不多但却值得挖掘)。

四、 比较制度优势的影响

(一) 对制度改变的影响

1.制度改变的路径依赖特性

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当特定国家(产业)由于制度而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这将对双方制度改变的动态性特征产生影响。由于已形成的比较制度优势,制度改变很可能是渐进的、路径依赖的。同理,从企业层面上来看,来自不同国家的跨国企业都面临着外部挑战,其要根据自身所处的制度环境带来的限制来适应不同的发展方式,这会导致跨国企业与东道主国家之间也存在制度互补性,从而也会影响双方制度改变的动态性。

2.制度改变的彻底性特征

从企业层面上来看,倘若企业只是一味地改变自身的制度而去适应东道国的经营环境,很可能破坏原有的优势,甚至使得自身无法真正融入当地的制度环境中,最终将会给企业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而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倘若某个国家制度领域发生了改变,将会使得新引进的制度因为与别的制度领域缺乏制度互补性而不能发挥其作用,所以也会影响国家制度领域改变的彻底性。

(二) 对国家优势产业的影响

比较制度优势即是国家(产业)比较优势形成的制度基础,因此比较制度优势可促使国家竞争优势、国家优势产业的形成。当国家系统提供了一种有利于进行突破式创新模式的比较制度优势,此类国家在电子、软件等产业容易建立产业优势。为企业的渐进式创新提供了比较制度优势,这类国家在机械、制造等产业容易建立产业优势。

五、 现有研究不足与未来研究展望

首先,比较制度优势概念界定和测量方法比较模糊。未来的研究应根据具体需要,明晰不同制度间比较的内容与维度,明确界定比较制度优势的概念与测量方法,并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测量指标。

第二,制度互补性是因为“制度一致性”还是“制度杂交”,这个问题还有待解决。弄清楚“制度杂交”是否能给跨国企业带来优势,以及“制度杂交”和“制度一致性”两者各自给跨国企业经营绩效所带来的影响,这对于跨国企业在东道主国家的战略调整具有毋庸置疑的意义。

第三,制度不分优劣,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就一定会存在比较制度优势吗?在更多的研究情境下,比较制度优势的来源存在哪些差异,其具体形成机制又有何不同,所产生影响的理论边界是什么,这些问题还有待深入探讨。

第四,比较制度优势对企业国际化进程影响作用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未来研究可以从探讨比较制度优势是否可对以往的研究结论进行补充以及对已有的研究做出新的解释这个方面出发。

第五,是否可以将制度互补性的研究范围从某个国家内部延伸到跨国企业与东道主国家之间以及不同的国家之间?

第六,比较优势理论和我国国内制度环境结合情况的研究明显不足。最后,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都对中国市场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纵观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表现却千差万别。我们一方面要在西方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更有针对性地对比较制度优势对企业国际化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树立对我国制度的信心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更大的比较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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