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重庆律师孙潭 2021-05-25



合同,是当事人就民事关系变动达成合意而形成的协议。

民事关系,不仅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民法典改变了合同法的表述,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的规定。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里所指的合同不仅包括合同编规定的19种典型合同、其他民事法律规范如物权编中规定的抵押合同等,更包括当事人创设而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其名称与规则的“无名合同”

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尤其是大量的当事人创设的“无名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使当事人可以灵活、自主地安排私益实现交易目的,进而使私法自治成为可能。

于当事人而言,合同不是随意书写或抄写的语句、条款,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规则。当事人就合同发生争议,处理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是通过合同内容来判断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缺位时,才不得不适用合同编通则、参照适用相类似有名合同的规定作为裁判依据。

二、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
正因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编对当事人合意达成合同作出了规范与指引,以使当事人合意不致随意而出现合同未成立、出现效力问题等。

合同编规定了合同的解释、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机制)、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合同规范,并就买卖合同等19种常见典型合同的名称与规则进行了明确以便法律适用或参照适用。

三、合同相对性原则与例外等

如上所述,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也仅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在合同中的条文,对当事人之外的主体不产生合同约束力。如张三与李四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仅约束当事人,常态下张三无权要求李四的父母子女、路人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但合同相对性原则亦有法律另有规定的例外,以及他人仍负有对待合同这一债权民事权利的法定义务。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如合同的履行一章中规定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民法典第522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523条);如合同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代位权,允许了债权人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突破了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他人负有对待合同这一财产性权利的法定义务,如他人侵害合同权益亦不排除其承担侵权责任。

四、合同在民法典中的权重

合同编共计526条,在民法典中占比近42%。

在民法理论中与物权并列的债权之下的合同之债,之所以独立成编,不仅是照顾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若干年合同法适用的实务习惯,亦是顺应大势、与时俱进之举。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编通则与总则编中债权概念、种类的规定,共同实现了民法理论中债权总则的作用。即名为合同编,实际法律适用时仍做债权总则之考量:如第468条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注意:是适用,而非参照适用)合同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综上,合同就是当事人自己创造的法律。知其所以,倍感珍重。

作者:孙潭律师,重庆睿渝律师事务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