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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3年,重疾险发生了哪些显著变化?

 懒伙计笔记 2021-05-28

近日,阿麦测评的一款重疾险让我大跌眼镜:大陆保险“七长老”之一、某国字号公司,刚推出了一款纯重疾产品,价格却是3年前康惠保的2.2倍。

相同保障,价格却如此豪横。逼得我反复询问阿麦,是不是产品有什么独特之处,我们没发现。

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我的第一念头就是:您凭什么呢?

是仗着国字号背景,打“万年不倒”的牌;还是觉得信息不对称这口饭能再吃几年?

傲慢最好的朋友,就是无知。

一直以来,率先入场的既得利益者们,攻击新生险企的套路,无非三种:


  • 公司太小,可能赔穿倒闭;
  • 分支机构少,服务跟不上;
  • 产品有坑,理赔会有问题。

公司大小和中国保险监管机制的道理,已是老生常谈;分支机构的论调,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监管反复提倡开放的今天,也非常low。

而在重疾险的保障上,“七长老们”的拥趸好意思攻击?试问3年前的重疾险产品,在过去10年间有什么本质变化?有哪些消费者价值考量上的优化?

再看看2017年开始,互联网开放、透明的特质下,除了价格,重疾险做了多少实质性的突破。

我们不妨较较真,回顾下最近3年互联网给重疾险的改变:

取消捆绑,责任清晰

以前的重疾险,定会捆绑寿险,且多为终身;偶尔几款定期的,就捆绑两全寿险。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混淆“保障”和“储蓄”功能,导致消费者的保障降低:保费不少,保额不高。这一点,从最近几年的保险理赔报告上就能看出端倪:“七长老”重疾险的件均理赔额不超过15万。

2016年开始,互联网重疾险开始拆分保障责任,病寿分离;同时开放保障期限,增加70岁定期。如今,已成为主流。

重疾保障不断优化

1、暗坑无处藏匿

生存期限制、严重帕金森和阿尔兹海的最高年龄限制等暗坑,无处藏身,彻底消失

文物级恶性条款,所有重疾理赔都有生存期限制

2、多次重疾险分组合理

高发重疾分组情况,是多次重疾险的核心价值。现在,发病率最高的癌症单独一组,其它五大重疾均匀分布,已经成为消费者共识。

3、癌症二次赔付合理

二次防癌是现在重疾险的标配,两次癌症理赔的间隔期3年,不限癌症的新发、复发、持续和转移。

几年前类似保障很少,两次赔付的间隔期多为5年,且理赔标准苛刻:

更有甚者,如果首次理赔的不是癌症,这个保障就没了,白花钱。

儿童保障更加合理

1、不再捆绑终身寿险

儿童配置终身寿险,严重违背家庭保险配置原则,但在几年前却是标准形态。直到最近2年,不捆绑寿险、保障期30年的定期产品才成为主流。

2、特定重疾覆盖完整

儿童高发疾病的保障从无到有,保额越来越高,病种越来越多,且紧随国内实际医疗情况。

3、增加了忠诚用户权益

针对30年定期产品的后遗症,专门推出了忠诚用户权益,确保消费者不因微小疾病导致以后无险可保。

轻症保障不断加强

1、轻症包含病种越来越合理

轻症缺乏国家标准,因此成为重疾险中猫腻最多的地方。某著名产品,在2019年以前,轻症缺少发病率极高的心脑血管三项疾病。

现在的轻症,不但11项高发轻症基本覆盖,还把心脑血管等高发疾病升级为中症,扩大理赔额度。

2、保额不断增加,并衍生“中症”保障

2年前,轻症的保额还是20%重疾额度;现在,30%已经成为主流,部分产品提高至40%或45%。

同时,部分疾病升级,衍生为“中症”,保额增加,形成标准。

3、理赔由“提前给付”变为“额外给付”

几年前,轻症理赔的标准打开方式,是“提前给付”,消费者轻症理赔后再罹患重疾,只能按保额剩余部分理赔。今天,这种轻症理赔模式基本消声灭迹。

最后

互联网带来的变化还有很多,比如智能核保的引入,意义不仅是方便异常人群投保,更是对消费者投保认知的改变。

当然,这些变化并非互联网独创。背后主因,是监管机构回归“保险姓保”的态度,互联网催化了这一过程,信息透明了,竞争就更加充分。

重疾险的这3年,是保障不断优化的过程,也是业内人高呼“已到底线”、“不合理”的过程。这其中,固然有营销和市场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又何时不在呢?

换个角度思考,我们视为底线的定价模型是否合理?未来3年,医疗、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的发展,会给重疾险带来哪些改变?

消费者需要的,才是最合理的。

汽车发明之后,谁管马车生产商的死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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