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拿出物业服务合同,仔细研究,看看合同相关约定条款。 1、合同约定的管理、工作人员有没有配足(如果不详,起诉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手物业不适用本条),同时配合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物业违约! 2、看看小区内有没有施放广告、快递接受收箱、小区地面停车位租用情况(私下打听相关费用,法庭上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公共收益资金账户情况,公共收益分配落实情况); 3、留意公共区域卫生清扫情况、公共绿化修剪情况、保安定时巡查情况(有必要找证人); 4、留意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情况以及维修方案、经费使用是否公示公告,有必要可以请第三方进行审计! 第二条,对于物业公司代收费项目申请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明细账! 第三条,申请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小区内消防用水使用及缴费情况! … 估计第一条走不完,物业公司就会给你跪了! 看得出来,大家对于物业公司管理和物业费的还是很关注的,基本上,现在的城里人,或多或少都要缴纳物业费!这是不争的事实! 物业管理,从《民法典》正式开始实施的那一天起,就已经翻开了历史的新篇章!享受服务,缴纳服务费,现在已经基本上是社会共识了,应该是没有什么人会否定的! 一切按合同办事,才是矫正前期权力义务不对等的必然选择!缴纳多少费用,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应该不会有人再质疑! 未来的物业公司,一定是靠良好的基础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靠可靠的增值服务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就像小的物业公司最终会被大鱼吃掉一样,区域化、规模化,才是公司利润增长的唯一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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