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平叔 我平常读完一本书,遇着有意思的最多只是在心回味一下,很少写读后感。今天算是例外。 前些日子有两个年轻朋友叫我推荐几本小说,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毛姆。因为我自己就喜欢读带有情节的书,这点毛姆非常满足我,也很触动我。 毛姆讲故事是亲切的,总是带着英国式的浅笑娓娓道来,不说教,不唬你,润物无声,随着故事的情节展开就进到了你的心里。 读他的文字不累,就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坐在一起喝茶,一边喝一边听他摆龙门阵,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像尤里西斯、普鲁斯特、福克纳之类的“大师”或领子袖口一类的文字,大概与我八字不合,虽然硬逼着自己往下读,可就是读不下去,来不了电。 倘若时间倒退一百年,你恰好在一条开往西萨摩亚的首府阿皮亚船上,遇到一个四十开外的英国佬,你说话就得小心点,弄不好眼前这位先生就是毛姆。或许因为一次不经意的交谈,日后就成为他小说中的人物原型。
毛姆体格不错,80岁了,去瑞士打价格最贵的“活细胞疗法”的回春法,也就是羊胎素,据说有革命性效果。然后毛姆深信不疑,84岁又去了一趟。 毛姆最终活到91岁,时间是1965年12月16日。去世那天,纽约广播用毛姆式的语言播报了他的讯:“天上有生命,地上有死亡……”,这个信息之后是关于毛姆这样那样的故事。而此时的东方大国,正酝酿着一场很大的文化革命,并于半年后发出启动通知。 毛姆的毒舌也是一绝。年轻时在一个聚会上,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滔滔不绝的轻浮小伙闭嘴了。丘吉尔在旁边听见,第二天专门跑到他房间里说:你我两个来个君子协定,以后我不说你,你也别说我哈。 毛姆读的书多得吓人,而且人家是真的读了,并非只是列出一串数目来蒙人。毛姆一直把读书称作一种癖好,就像我们喜欢啖三花、拈回锅肉片片一样。他无论在哪里,他都会准备充足的书,旅行时也会带一箱子书。没有带足书,在他看来是可怕的经历。为此,他买了一个容量很大的书包,每次都带在身边。在东南亚旅游时,随身带着的仆人就有七八个,最夸张的是,还有两人专门沿路搬运他从英国带来的书和酒。
毛姆的位置稳如磐石:一个伟大而又特别会摆龙门阵的人。 毛姆的钱包相当自由:一个以文学的名义,把字码成黄金的人。 毛姆是人生赢家,但同时也是世界上最世故的文青,自己把钱赚够了,却把我们骗上了寒酸狭窄的文学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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