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2021-07-01 11:10
针对工作终止合同不会再继签的用人公司理应付款赔偿费,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企业工作中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薪水的规范向员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意一年的,按一年测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员工付款大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月薪水高过用人公司所属市辖区、设区的市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域上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额付款,向其付款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大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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