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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同事问起你的薪资时,该怎么回答?

 熊猫法律星球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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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律民工张二狗

又到了毕业季,一大批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将要投入职场这个大熔炉,去经历社会的捶打,成为一名光荣的打工人。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学生时代中就有这样一种人,总是在考试结束后突然出现,询问你考了几分。

而每次被问到的人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糊弄过去,其实内心是十分介意的。

同理,在发工资时使出各种招式询问同事工资的人,其实也是让人难以招架的。

不过学生时代,对穷追不舍问成绩的同学,大家最多可能只是表面打个哈哈就过去。但在职场中问工资,这样的询问者则可能会收获一份“开除”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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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词条为#打听同事工资被开除了#出现在了微博热搜里。

这件事情中涉及的当事人觉得自己十分委屈,他觉得不过是问了一下同事这个月的工资有多少,结果第二天hr就通知他离职了。虽然公司已经明确赔偿会正常给他,但是他觉得问工资又不是大不了的事情,达不到被开除的程度。

而此事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有的网友认为公司既然将“薪资保密”的条款写在员工制度里,职工就应该严格遵守,违反制度被开除实属咎由自取。公司给予开除的员工相应的赔偿,网友认为公司此举反而是很有原则的行为。

而有网友则认为,用人单位不将薪酬机制透明化,实际上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同工同酬”。打工人打听工资恰恰是应得的权利,不应以违反公司制度而将其开除。

而作为一名实事求是的法律搬砖民工,我以“薪酬保密”“打听工资”“开除”等关键词在“北大法宝”上进行检索,发现法院判决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有的法院判决是员工打听其他同事工资不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在此情况下开除员工,则违反了劳动法。


也有的法院持相反观点。在今年公开的一份文书中,法院则以涉案的员工私下打听其他同事薪酬且被公司评定其无法胜任此职位为原因,驳回了此员工要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赔偿的请求。

这两个案件虽然判决结果不同,但核心的关键点都是一样的,那便是“打听同事工资是否属于公司行使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问题。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当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公司可以开除员工,并且不需要赔偿。

那么问题来了,打听同事工资这一行为,到底属于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

答案是:不一定,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就是说,当你向同事锲而不舍地追问工资,真的有可能被开除哟!

02

为了搞清楚员工打听同事工资这一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我们首先应该明白,为什么公司不允许员工互相交流和讨论各自的工资?

大家作为久战沙场的老油条,在每次签订劳动合同时,肯定都对这样的条款并不陌生,那便是——“严禁打听、攀比员工个人收入情况。”

这,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密薪制度”

为了更好管理员工,节约管理成本,公司往往会在员工培训大会上对此进行讲解,或者是重点告知员工若违反此规定将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以达到程序公示的目的。

而“密薪制度”是否合法合理,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不过法理上一向都有着“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既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这也并非什么伤天害理的规定,公司将它纳入制度规章中似乎没什么大问题。

但有人提出质疑,“密薪制度”可能会和另一条原则性的规定起了冲突,那便是无产阶级劳动者一直追求并信奉的——“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

“同工同酬”,顾名思义,就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有人认为,“密薪制度”使薪资蒙上了层“神秘面纱”,员工无法衡量自己与他人工资的差距,为薪资不公提供了温床。

仔细分析,这种观点实则存在误区,同工同酬并不是在同一岗位上薪资就要绝对相等,这是一种相对性的分配原则

员工之间的能力水平,为单位带来的收益均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也确实会导致薪资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己知道了同事工资要高于自己,岂不是变相得知自己技不如人,这简直是双重扎心呐。

因此,“密薪制度”并不必然违背同工同酬原则,也不必然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员工违反密薪制度,打听同事工资,究竟算不算得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

这应该从结果导向而非过程导向思考这个问题。如果员工互相交流打听同事工资,导致人心涣散,单位创造力降低,员工的满意度和信任感降低,给公司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和危机时,那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 “合法合理”地开除这位员工。

而上文中所提到的第二个案子也正是这种情况,该员工不仅屡教不改地继续打听其他同事工资情况,还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态度恶劣,所以公司最终才决定将他“扫地出门”。

这也被某些网友调侃道:“你以为公司是单纯地因为你打听工资而开除你吗?其实这不过是个导火索而已。”

而像本文开头所提出的这种情况,假如真的像这名员工所说,不过是随口问了问工资,公司就辞退这名员工,并且公司照常给赔偿赔,员工是否必须走人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又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也就是说,有钱也不一定任性!

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还真就得“乖乖”地继续履行,直到劳动合同期届满或员工下一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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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笔者看来,虽然某些时候员工因打听同事工资就被开除了,显得公司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如果真的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作为无产阶级打工者的我们应该支棱起来,要勇于和资本家作斗争。

不过从公司角度来看,规定“严禁打听、攀比员工个人收入情况”这样的密薪制度也是可以理解的。

“密薪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员工隐私,避免了互相攀比,缓解了员工冲突和流失危机,还为公司管理方面提供了一定的优势,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尊重。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实际的薪资水平,并不一定是费尽心力,使出七十二般武艺来打听同事工资。现在互联网那么发达,你完全可以多查看一些招聘网站,和一些hr聊聊,或者是在一些公开薪资构成的官网上进行对比,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

而公司这一方,应该适度公开薪资结构,这样也可以减少误传,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信任感,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安全感,也更有利于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因此,公司则可以尝试在密薪与公开之间寻找一个双方皆有利的平衡点,将其作为完善公司制度的指明灯。

不过为了人与人之间美好的交际情谊,当面对别人问起你的薪资的时候,必要时可选择用糊弄大法,来维持同事之间和谐的友谊。

对此,笔者准备了一句应对别人询问工资时的话术送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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