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6月4日,梁漱溟曾回顾山东乡村建设工作。笔者将其内容制作为简表,并简要分析之,以便读者在最短时间内能对梁漱溟这一重要工作有一整体而清晰的了解。 未到山东工作之前,是在河南村治学院工作,继到北平办理《村治月刊》,最后才转到邹平县来的。邹平县离济南不远,只有一二百里的光景,交通方便,地点适中。 | | | | | | | | 民国廿年到廿二年(1931到1933年),平稳进行。 | 民国廿二年(1933年)以后进入新阶段,划分邹平菏泽二县为实验区,县政也由我们来管。 | 廿四年(1935年)1月1日起,扩充到14县。廿五年(1936年)扩充到卅几县。廿六年(1937年)前半年已扩充到70几个县。打算到廿七年(1938年)扩充到全省。 | | | 一县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如像户籍的调查,人事的登记,财政的整顿,田赋的清理,以及教育卫生等等。 | | 地方自治。中国的地方自治,提倡远在三十年以前,但到现在,没有一个地方是成功了的,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而且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要有研究,然后才能由乡村自治达到县自治的阶段。 | | | | 由上面的简表,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到梁漱溟乡村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 从地点和范围上看,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先在河南、接着在北平,最后到了山东,在邹平立住脚跟,几年内扩展到三十多县,乃至要在全省实施,可见其成效。
- 从时间看,山东的乡村建设从1931年到1933年为第一阶段;1933年到1937年为第二阶段。要不是全面抗战爆发,梁漱溟主持的乡村建设将在1938年遍及山东全省。
- 从内容上看,先是单纯的乡村建设研究及范围较小的训练与实践。后来加上了县里的行政,包括户籍、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等都归他们管理。这些工作为当时的中央政府所重视,有推广到全国之趋势。
此外,梁漱溟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亦在其中,有心人可以自己去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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