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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候实验和实践的证据分析(二)4

 钟家台 2021-10-05

证候实验和实践的证据分析(二)4

中医实践的理论升华,在《内经》和《伤寒论》已经基本完成,其实践结论,通过“为什么”的反思,转化为了把握生命疾病在自然整体动态联系条件下的内在本质和规律性的方法论与逻辑学,其中包括了“证”概念、“证”本质及中药性味、组方、论治原则等等具体内容。

就临床疾病的治疗而言,张仲景创立的辨证论治逻辑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们把握脉症与证候病机关系的因果性的逻辑思维问题。《伤寒论》“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以个体生命为实在对象,以未经成分分解的中药材为“治之”药物。只有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遵循辨证论治的逻辑规范,运用自然整体的中药材,临床实践才具有中医真实性。

时空是变化的,个体是差异的,相关的不一定是因果的,但学科逻辑方法是一定的、权威的,不可动摇。整体的中药变成有效单体的成分,无法与证候病机的理论保持逻辑一致性。如果我们一定要在实验室的道路走下去,只有抛弃《内经》和《伤寒论》蕴含的逻辑方法,否定中药四气五味,用病理生理-同样是物质分解式的疾病认知方法,来取代证候的病机内涵,否则不能“自圆其说”,其结果是中医现代化,还是消灭中医就不言而喻了。

在实验思维的逻辑理路作用下,证候本质不是寒热虚实等等病机性质,药物不讲寒热温凉药性,医生考虑的是什么“病”(西医的病),哪些中药具有哪些有效成分、哪些药理效应,从而作出对应性的治疗决策。表面上看,处方都是中药、中成药,实际上已经背离了中医的逻辑方法,根本不是辨证论治。“病”同则药不变,凡是上呼吸道感染,无论男女老幼,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寒热虚实,都可以用同样药物,即只要是感冒药,不管寒热温凉,不管发表清里,统统都可以服用,而且都符合逻辑规范要求;“病”在则药不变,冠心病、高血压几十年,同样药物就服几十年,法律安全,理论安全,按规范标准的证据衡量,十分合理,但病人就不一定安全了。

 “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素问.至真要大论》)《儒门事亲》:“凡药皆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虽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必有偏性。”同样药物一服数年、数十不变,难道不是“夭之由”?难怪有资料认为,现在死亡者中,三分之一的人是服药服死的。

中医用药,在“随证治之”,在保持了内在原生态的中药,无论上呼吸道感染,还是大叶性肺炎,证候病机相同,处方用药就相同,证候病机变化,处方用药相应变化,以生命疾病“实际存在”为根据,不以实验为标准。大黄止泻,人参解表,熟地止咳,附子消炎,只要用的是中药,只要符合证候病机逻辑对应原则,疗效就是可靠的。

11,中医复兴 思维为先

现实的情况是,因为“是什么”的实验思维,中药有毒无毒的证据,是分析成分的药理实验说了算,不是中医药理论说了算,更不是辨证论治的生命实践说了算。如何在经济等政策上,有效保证中药的地道,坚持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的炮制方法,使辨证论治的武器-中药,地道而炮制合法,以恢复辨证论治应有疗效,需要在思维认知上有所改变。­

如果管中药的经济政策法规,用西药那一套,那么,中药在未进入临床以前,就可能很不地道了。古法炮制没有经济保障,地道药材缺乏政策保护,中药材就难以吻合中医法度,“辨症求机”再准确可靠,也会丧失理法方药的病机对应,疗效自然越来越差。

疗效才是硬道理,首先要在中医药的管理和政策法规上提供保证,否则临床中医无论怎样奉献,无论怎样努力,辨证论治逻辑思维无论多么熟练,都只是一句空话。

如果中医药的衰落,是因为治不好病,是因为适应不了现代条件下的疾病防治,那是自然,是好事,用不着振兴。中医的现状恰恰是因为我们的思维太过主观,太过狭隘,只认为“是什么”才是科学,“为什么”就不科学,缺乏符合中医自身规律的管理、教育和科研体制、政策法规。从行医资格讲,不考解剖学、病理生理、西医内科学等等,专一辨证论治就违法;从经济价格制定看,中医脉诊等连一个尿常规都不如,一剂中药只是一些抗生素的零头;从学术主导看,西医的东西成了衡量、取舍中医的“科学”;从中医传承上看,不是官方确认的,就没有带徒的资格,就是带徒出师,不经官方西化了的考试,也不能行医。虽然轰轰烈烈的中医排场年年都在搞,但中医却是一年不如一年!自主的中医,吃饭权力都没有了,谈何发展!­

中医药理论是生命体验形成的,证候病机、酸苦甘辛咸五味,寒热温凉四气等等,这些具有明显的生命感应意味的概念的形成,中药炮制理论的确立,不知道有多少人付出了生命或健康的代价,难道还需要实验室手段来改造吗?!实验室手段改造的结果,是提高了中医证据的可靠性呢还是阉割了中医证据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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