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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螃蟹的秋天,是不完整的。

 半窗晴日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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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和L聊到学区房,我整个人蔫得不行。我正软趴趴地写着工作总结呢,保洁阿姨过来,跟我说,你晚上每次都炖排骨汤会吃腻啊,下次你换换口味,螃蟹蒸汤也很好喝啊。

我们就兴(垂)高(涎)采(三)烈(尺)地讨论起了螃蟹的吃法。

讨论了几分钟,我和L约了个时间吃螃蟹,我发现自己整个人瞬间从蔫儿吧唧变成神采奕奕,感觉生活又充满了盼头。

L说,你真肤浅。

我笑了,一个人的沮丧能轻易被美食抚慰,不是很幸运吗?

秋风起,食欲振,秋意浓,蟹脚痒。菊黄蟹肥,肉白膏红。

无螃蟹,不秋天。吃螃蟹应当是秋天的一大正经事儿,美食家说了,“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

想想吧,徒手抓起一只蒸得火候正好的红鲟蟹,掰开蟹壳,顾不得烫,咬上一口那颤颤巍巍、满满当当得快要溢出去的蟹黄,蟹黄在唇齿间翻飞,香得令人忍不住允手指。再夹一块铺在底下、吸饱了蟹汁的芋头,芋头软糯鲜香,夹杂着蟹肉的清甜……

敲下这些字时,我的唾液腺已经不听使唤在疯狂分泌口水了。

秋天的螃蟹是真的好吃,一年四季,秋蟹最肥,因此,螃蟹是秋天名副其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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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是一种长相古怪的生物,让人望而生畏,为了不被吃掉,它横行霸道地虚张声势着,而且身上自带“核武器”,只要你被螃蟹钳子夹住过,你肯定终身难忘“核武器”的威力。因此,人们才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来形容勇敢者。

没承想,螃蟹长得那么不像是好吃的,而且用坚硬的外壳拒人于千里之外,依然逃不出人类无所不吃其极的味蕾。

所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概是个骨灰级的超级大吃货吧。

香港美食家蔡澜曾在《蟹颂》里写道,那么古怪的动物,不知道是哪个人最先鼓起勇气去试。今人的话,应该授他诺贝尔奖。螃蟹真是好吃。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已无从考证了,我也认为他应该青史留名。如此勇猛精进地给人类开发出这么美味的食物,值得被后人铭记。我在吃螃蟹的时候,总是感叹着,好在我们的老祖宗勇敢又聪明,不然吾辈哪里尝得到如此美食?

中华民族是较早勇(嘴)敢(馋)吃蟹的民族。《周礼》周天子曾经食用“青州之蟹胥”,这便是中国最早的螃蟹记录。原来早在2000多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就解锁了螃蟹这种美食

在古代螃蟹就是人间美味,据传,李白说过:“蟹鳌就是仙丹!”,陆游说:“螃蟹之肥可以治愈昏花的眼睛”。可不是嘛,在美食面前,我和诗仙一样,不余遗力赞叹它。

古人吃蟹,当然颇多讲究。古代有“蟹八件”之说,据明代美食指南《考吃》记载,“蟹八件”是指锤、镦、钳、铲、匙、叉、刮、针8种,用这八种工具敲打挖剔,剥完一只蟹至少半个钟,慢工出细活儿,愣是把吃蟹变成一种登堂入室的雅事,古人如此吃法是为“文吃”。

今人徒手上阵,是为“武吃”。在我看来,“武吃”省事儿,“文吃”的话,半小时才剔完一只,蟹肉都凉了,哪里好吃?

螃蟹的标配是酒,经典一点的搭配是黄酒,颇具秋天气息的是菊花酒,故而菊黄常和蟹肥相提并论。古人认为螃蟹性寒凉,需要温一壶烧酒来中和。我是现代循证医学的拥护者,不太讲究寒热之说。

在我看来,想喝酒就喝呗,黄酒、啤酒、白酒皆可。嗐,开心就好。有酒有蟹,夫复何求?

据说“海鲜配酒”是“痛风套餐”,可是,我们海边长大的人,谁还不是这样吃喝了一辈子?

《世说新语》里记载过“螃蟹配酒”的“销魂”场景“右手持酒杯,左手持蟹螯,拍浮酒船中,便足了一生矣。”

人在酒足饭饱之际,都显得无比可爱真诚。左手持蟹,右手举杯,一口酒就一口蟹肉,三五老友惬意闲谈,身若不系之舟,那种自由的滋味儿,给个皇帝都不换啊。

一个热爱美食的人,大抵对名利场都没有太大的兴趣吧。因为他已经把时间、精力和爱,大多花在了食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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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是一种热闹的食物,宜呼朋唤友,聚而食之。一个人吃螃蟹,未免太孤单无趣了些。美味无人分享,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我觉得,最宜吃蟹的地方,是农村的院子里。最好院子里有葡萄藤架,天色将晚,三五好友围坐葡萄藤架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儿。待到太阳下山,暑气尽散、秋高气爽之际,预先调好一碗姜醋,清蒸几只螃蟹,在蒸汽升腾之际端出螃蟹,三五好友徒手上阵,一人一只、一人一杯,不必顾及形象,大快朵颐,不亦快哉?

螃蟹做法颇多,清蒸蟹、香辣蟹,爆香炒螃蟹、凉拌蟹、肉蟹煲、酿螃蟹、螃蟹粥……我最喜欢的还是螃蟹粥和清蒸蟹。

螃蟹粥,于我来说,是“家的味道”。我爸会不时买上几只蟹,杀好洗净之后,热油下锅,加入葱姜蒜爆香,然后将螃蟹煎至两面金黄,捞起螃蟹、沥油,将螃蟹放入高压锅,加水和瘦肉丝、放米和香菇,待到高压锅一喷气,立马关火浇凉水,撒入芹菜末,加少许盐巴和味精即可起锅。

此时的螃蟹粥,米粒颗粒分明、晶莹剔透,粥里漫溢着蟹的清香,不腥不腻,我一口气能吃上三碗。

清蒸蟹,蒸煮时无需加任何调味品,最能保留它的原汁原味。只需要在蒸熟之后调上一碟酱醋作为佐料,蘸着下酒。

吃螃蟹当然是技术活儿,厉害的人,可以把蟹肉啃得干干净净,丝毫不浪费。而不会吃螃蟹的人,啃了半天经常吃不到整块的肉,只能干着急,而且,一不小心就会被蟹壳刺到。

虽然我也不是吃蟹高手,但是我剥蟹决不让别人代劳。在我看来,吃螃蟹和嗑瓜子,绝对不能吃“现成的”,因为主要的乐趣就是自己动嘴的过程。

清代妙人李渔曾说,“凡食他物,皆可人任其劳,我享其逸,吃螃蟹却不可,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我食,则不仅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螃蟹了,仿佛是吃别的东西。”别人剥好的螃蟹,吃起来哪里有啥乐趣?吃螃蟹不仅仅是要享受美味,还要享受自己动手“庖丁解蟹”的乐趣。

正如,红楼梦里最著名的螃蟹宴中,王熙凤要奉承讨好薛姨妈,要为她剥螃蟹,薛姨妈忙说,“我自己掰着吃香甜,不用人让。”

螃蟹算是俗物,然而大俗即大雅。写吃螃蟹最风雅、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当属曹雪芹。当日,湘云与宝钗在藕香榭设下了螃蟹宴,邀请贾府众人过来吃蟹、赏花、赋诗。

黛玉体弱,只吃了一点夹子肉,就放下筷子钓鱼了。看得我真无比着急……

恨不得穿越进去当个小丫鬟,然后大快朵颐啊。

凤姐、宝钗也都不敢多吃,怕螃蟹性寒凉,吃多了受不住。

我在书外干着急,我不怕寒凉,放下那些螃蟹,让我来吧!

讲真,没有螃蟹的秋天,是不完整的。那啥,有没有人要让秋天完整一下的,可以约我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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