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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野蛮、短暂

 修远兮 2021-11-19


托马斯·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是英国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之一。

鲜为人知的是,他还是一个早期的健身狂人。

他每天早晨出门长走,快步爬山,直到喘不过气来。

他随身携带一条特制手杖,把手上有个墨水盒,在外面运动时忽然有什么好的想法,可以随时记下来。

他个子高高,脸色红润,唇上留髭,下巴上也留着一小把山羊胡,总是很开心的样子。

他年幼时曾体弱多病,成年后却非常健康,上了年纪后仍坚持打宫廷网球(real tennis)。

他很爱吃鱼,不怎么喝酒,还时不时关上门、在没人的地方高歌一曲以锻炼肺活量。

当然,跟大多数哲学家一样,他也有一个高度活跃的大脑。

他活到了91岁,这在平均寿命35岁的17世纪是非常罕见的。

尽管霍布斯性格和蔼可亲,但跟马基雅弗利一样,他对人性的评价也很低。

他认为人在根本上都是自私的,所作所为均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以及对个人利益的渴求。

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每个人都在寻求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

如果你不接受霍布斯对人性的描述,为什么你离开家的时候要锁门呢?

难道不是因为你清楚有很多人会乐得把你的东西一卷而空?

但是,你可能会说只有一些人是自私的。

霍布斯不会同意这种看法,他认为,在内心深处,我们都是自私的,只有法治和惩罚的威慑力才能让我们的行为受到约束。

他认为,正因如此,如果社会崩溃,人们不得不生活在他所称的“自然状态”(astate of nature)中、没有法律或无法执法的时候,你就会跟其他人一样,在必要时偷窃、杀人。

如果想生存下去,就必须这样做。

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特别是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和饮水、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时候,在别人杀死你之前杀死别人实际上是合理的。

霍布斯对社会之外的生活状态的描述令人颇为难忘:“孤独、困苦、恶劣、野蛮、短暂。”

如果国家的权力被剥夺,人们可以任意抢夺他人的土地、随意杀害他人,其后果就是永无休止的战争、人们彼此为敌,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糟的情况。

在这个无法无天的世界里,即使是最强壮的人也无法长久保证自己的安全。

每个人都需要睡觉,睡着的时候就是最易受人攻击的时候。

即使是最弱小的人,如果足够狡猾,也能够消灭最强大的人。

你可能会想,避免被杀的方法就是和朋友合作。

问题是你不知道有没有人值得信任。

如果有人答应帮助你,有时候违背承诺可能更符合他们的利益。

任何需要合作的事情,如大规模种植或修建房子,都离不开基本的信任。

知道自己受骗时,为时已晚,也许你已经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再没有机会报复捅你刀子的人。

你四处受敌,永远生活在恐惧中,这番景象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霍布斯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让一些强势人物或是议会掌权。

处于自然状态的个人必须同意执行“社会契约”(social contract),放弃一些个人自由以获得安全保障,而这些个人自由本身就具有危险性。

如果没有他称之为“主权者”(sovereign)的人或机制,生活无异于地狱。

主权者被赋予权力,对任何越界者施以严厉的惩罚。

霍布斯认为,我们都认可一些自然法则很重要,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个人或机制保证实施,法律就失去了意义。

没有法律,没有强大的主权者,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最终都会面临暴力死亡。

唯一的安慰是,这样的人生将非常短暂。

霍布斯最重要的著作《利维坦》(Leviathan,1651)详细解释了从噩梦般的自然状态转变为尚可忍受的安全社会所需要采取的步骤。

利维坦是《圣经》中记载的一种巨型海怪,被霍布斯用来比喻国家的强大力量。

《利维坦》以一个比山高的巨人开篇,他手持宝剑和权杖。

这个巨人由许多细小的个人组成,他们仍然是可以辨认的个体。

巨人代表的是一个以主权者为首的强大国家。

霍布斯相信,如果没有主权者,一切都会分崩离析,社会将分解成单独的个人,为了生存而相互残杀。

因此,处于自然状态的个体必须相互合作、寻求和平,这是唯一可能得到保护的办法,否则他们的人生将会非常可怕。

安全远比自由重要,对死亡的恐惧会驱使人们形成社会。

他认为,人们会同意放弃相当多自由以求达成社会契约,接受主权者对他们施加法律约束。

与其相互残杀,不如臣服于强权者的掌管。

霍布斯一生经历过多次危险,甚至在出生之前便已有危险降临。

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亲听说西班牙无敌舰队(Spanish Armada)正向英国驶来,打算大举入侵,惊吓之下早产,幸好无敌舰队并未出现。

后来,他为了躲避英国内战搬到巴黎,但是对英国随时可能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恐惧,形成了他晚期写作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利维坦》在巴黎写成,1651年出版后不久,他回到了英国。

和他同时代的许多思想家一样,霍布斯不仅仅是一个哲学家,而且多才多艺、博学多知。

他对几何学和自然科学有深入的了解,对古代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

年轻时他热爱文学,从事创作和翻译。

人到中年才开始涉足哲学,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相信人类仅仅是物质存在,根本没有灵魂这种东西,我们有的只是身体,而身体是一部复杂的机器。

钟表机械是17世纪最先进的技术。

霍布斯认为,身体的肌肉和器官相当于钟表的部件,他经常在文字中提到行动的“弹簧”以及推动我们的“转轮”。

他相信,人类存在的方方面面,包括思想,都是物理活动,他的哲学没有给灵魂留下任何空间。

许多现代科学家持有同样的观点,但是在他那个时代,这还是非常激进的思想。

他甚至声称上帝一定是一个巨大的实体物件,不过有些人认为他这么说不过是用一种隐晦的方式宣称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

霍布斯的批评者认为,在他的哲学理论中,国王、女王、议会等主权者被赋予过多的权力以管制社会中的个体。

他所描述的国家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专制国家:主权者对公民几乎拥有无限权力。

和平也许值得获取,对可能死于暴力的恐惧让人们有了强烈的动机臣服于能够维持和平的权力。

但是把这么多权力交到一个人或一群人手中是危险的。

他不相信民主,不认为人民有能力自己做决定。

但是如果他知道20世纪暴君的恐怖行径,也许会因此改变想法。

霍布斯不相信灵魂存在,这一点是人所周知的。

与他同时代的勒内·笛卡尔则相反,认为精神和身体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霍布斯认为笛卡尔的几何学比哲学好得多,不应该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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