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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ind系列 ‖ 民事诉讼法——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瀚文君 2021-11-25

大二下学期民事诉讼法线下课程思维导图

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民事纠纷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司法程序公正

期末复习+法学笔记=奥利给

民事诉讼法|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

补充说明

🔶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马工程《民事诉讼法学》教材为主

🔶其中内容部分以老师上课讲的内容和书上的内容为主,将二者结合而成,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

🔶本章所涉及到的内容都是重点,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

补充内容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必须”                  “应该”

⒈规范内容的不同

⑴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法院的审判行为

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法院的审判行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⒉效力范围的不同

⑴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领域

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的全部或主要程序阶段

⒊内容具体的不同

⑴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具体的操作规程

⑵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抽象表述

★我国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集体负责制

⒈合议制(合议庭)基本组织形式

⒉独任制(独任庭)

⑴简易程序→诉讼案件

⑵特别程序→非讼案件

⒊审判委员会(审委会)

★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时,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合议庭 & 审判委员会

“被指导”   “指导”

“被监督”   “监督”

⒈审判委员会虽然不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但它对重大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定权,对其作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庭必须执行

⒉应落实合议庭的职权,强化其职责,使合议庭真正承担起法院的审判职能

★另行组成合议庭

指原来审判该案的审判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的合议庭

★合议庭的审判长

⒈由院长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外: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二审程序→审判人员可以参与二审程序的审判

★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法院提出回避的申请→说明理由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该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外: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案件→诉讼保全、证据保全

★申请不公开(相对不公开)

⒈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时,当事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⒉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职权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

★商业秘密不公开审理的原因❓

商业秘密具有经济价值,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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