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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傻傻分不清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了,千万不要为无知买单

 胡润民图书馆 2021-11-26

笔者有个朋友,他所在单位前主要领导因违规决策受到处分,纪检组长因当时未在会上提出反对意见,也连带被追了责。这位纪检组长后来讲,她很冤,实际上她当时在会上是提出了反对意见的,但办公室主任所作的会议原始记录中却未显示。

实际上,类似事情的发生不在少数。很多单位领导,尤其是从业务口走上领导岗位的同志,认为有会议纪要就可以了,会议纪要可以代替会议记录,对会议即便重要会议是否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一点儿都不在意,从不深究,也从未想过,也许某天“会议记录”还会影响自己的仕途。

这种情况很快在现实中得到了印证。近期,我们对下属单位搞了一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专题调研,其中就发现大多数单位的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开得很不规范,比如,党组(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套开、会前未经酝酿、上会议题缺议题材料等等,特别是会议记录十分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会议记录不完整,有的仅只言片语,甚至有的单位只记录主要领导的意见,不记录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看似小事情,实则影响大,如上所述,到出问题进行溯源的时候就会被作为追责或免责的依据。

因此,有必要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之间的区别有个清醒的认识


1 性质不同

会议记录是会议情况的记录,只是原始材料,不是正式公文,一般不公开,无须传达或传阅,只作资料存档。

会议纪要则是正式的公文文种,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要求贯彻执行。

2 对象不同

会议记录一般是有会必录,凡属正式会议都要作记录,作为内部资料,用于存档备查以及进一步研究问题和检查总结工作的依据。

会议纪要主要记述重要会议情况,只有当需要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时,才有必要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

3 作用不同

会议记录不具备指导工作的作用,一般不向上级报送,也不向下级分发,只作为资料和凭证保存。

会议纪要经过上级机关审批,就可以作为正式文件印发,有的还直接在报刊上发表,让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因此它对工作有指导作用。

4 写法不同

会议记录作为客观纪实材料,无选择性、提要性,要求原原本本地记录原文原意,且必须随着会议进程进行,越详细越好。

会议纪要则有选择性、提要性,不一定要包容会议的所有内容,而且必须在会议结束后,在会议纪录的基础上加工整理而成,它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鲜明的政策性。

由此可见,会议记录的主要特点在于它的原始性、纪实性、客观性、详尽性,主要功能在于作为存档备查的依据。

会议记录的正确做法


对重要会议,如党委(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要求办公室主任或会议秘书使用专用记录本,如实记录每位领导的意见,记录完毕后交每位领导复核并签字确认。

将会议原始记录按照类别、年份、次序存档。

有条件单位还可将其电子化。

党内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四十一条 党组(党委)成员在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注意: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前提在于有据可查,其中,会议原始记录中的“不赞成或保留意见”就是有力证据,比自己记录在笔记本上的意见证据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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