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将道看作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的规律,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 “无为”是道家哲学的一个基本概念。 在道教哲学中,“无为”与“自然”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二者构成道的本质属性。只有“无为”才能“自然”,只有“自然”才能“无为”。人类“无为”,万物才能“自然”。 “无为”意味着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对待万物,根据事物的本性与发展趋势“辅助”万物达到“自然”。从这个角度说,“无为”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不为”,二是“顺自然而为”。 01、不为 “不为”主要体现为让万物自我化育、自我生成、自我转化。人与天地万物同根同源、血脉相连、休戚与共,人类对自然界万物所作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其生存发展。 02、顺自然而为 “顺自然而为”主要体现为“辅万物成其为自然”。继《老子》《庄子》之后道教哲学的重要著作《淮南子》,深刻阐述了只有“顺自然而为”才能“辅万物成其为自然”的思想。 因此、“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地干预、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走向崇高与辉煌。“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因为不违背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而为,所以无所不为,就是什么都可以做,只要你遵循道,遵循客观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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