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上海SL广场舞团的个案分析,考察了在社会转型下的个体化(Individuation)过程中公共生活重构和认同建构的模式。在单位制瓦解和家庭衰弱的背景中,中老年妇女们从私人空间走向公共空间,成员资格(membership)和国家力量带来的制度化认同(institutional identities)初步确立了群体认同(group identity)。群体内部又依靠权力、能力和关系(power, ability and relationship)三种社会资本,表现出分层的差异化角色。最终,内部形成的认同共识(identity consensus)和外部施加的同化机制(external assimilation mechanism)共同完成了群体认同的重塑。藉由国家与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互动,自由的个体之间建立起普遍的联系,公共生活也得到维持。 作者简介: Jun Yang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 Tianli Qin 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学系 文献来源: Yang, J., & Qin, T. (2021). Public life as identity construction: A case study based on an SL square-dancing group in Shanghai. 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00, 1– 24 本文作者:青年学者杨君 近年来,广场舞成为中国的国民健身运动。社会学中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广场舞噪声的冲突与治理,以及参与广场舞活动群体的原因分析,缺乏对广场舞的文化价值以及群体本身社会意义的关注。本文深入采访了广场舞的参与者,探索群体认同是如何在个体化和公共生活中建构,并被国家所赋权。 70年代·金山石化厂速写(郑通校作) 广场舞团并非内部统一,个体凭借权力、能力和关系自主行动,定义自我认同,并在等级制的群体中有边界地互动。群体认同的建构伴随着自我分类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共同情感的缺失。 权力和能力主导的内部秩序。“能力”一词有多种含义,首先是“教授舞蹈”,从2008年开始,Z教师就因出色的舞技在化工社区内小有名气。其次是“领导力”,Z教师在竞争场地时态度严厉,领导身份始终得到参与者的认可。权力和能力划定了Z教师的权威角色,构建起舞团内部的秩序以及管理-服从关系,其他人愿意主动为Z教师收集费用和搬运设施。Z教师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为舞蹈团争取比赛、筹资和表演的机会,受到成员的广泛尊重。 能力和关系取向的社会互动。除了领导-成员的区分,成员内部也分为骨干和普通学员。Z教师需要骨干来分担日常教学工作,其中同时包含跳舞水平较高和与Z教师关系密切的成员。熟人“关系”成为超越能力的认同区分条件。来自领导和学员双方的认可持续加强了骨干的自我认同:骨干能得到Z教师的高度评价,获得Z教师个人的资源;和学员之间则保持着平等的友谊,并不表现出权威。 学员的自我追求和情绪表达。相较领导和骨干,普通学员并不具备出色的舞蹈能力,也不具有熟人关系,只是出于兴趣加入了舞蹈团。学员的认同更多通过互动呈现——听从领导的要求,向骨干学习跳舞。她们的自我追求从不依赖于他人,只是为自己而生活。对她们来说组织内部的交往是随意而消极的。当然,学员认同的维持也需要个人的持续投入。 SL广场舞团的认同建构机制 广场舞群体依靠内部活动唤醒参与者的集体记忆,形成情感和价值观的共识。与此同时,国家干预以监管方式从外部同化这些群体,从制度层面巩固认同。 内部共识:集体记忆和情绪分享 集体活动连接成员资格和认同,帮助群体打破了角色分化造成的分割。每晚的常规活动后,成员自由组队进行双人舞,同伴间亲密互动,产生情感共鸣。每年6月和9月的纳凉晚会则提供全体在舞台上共舞的机会,不再有技术的门槛,汇聚起被分割的认同,相似的表演环境和欢呼场景与单位时代遥相呼应,激发起每个人的集体记忆和欢愉之情。公共生活得以稳定化、群体认同也被塑造。除此之外,广场舞群体在竞赛和表演中被推广到更大的社会范围内,“比他人更受欢迎、更专业”的自豪感为群体内部的积极评价施加正向反馈,证实了在与外部世界接触时的优越性,群体认同再次被强化。 外部同化:群体的认同管制 居委会将广场舞团纳入管理体系中,形成双赢的局面。前者提供设备和资源,后者丰富社区内部的文化和艺术生活。然而,居委会始终将舞团看作社区志愿组织,并不以专业舞团的规格资助,财政预算也十分有限。社区勾连国家与个人的作用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整合的责任又回到了国家-个人关系中。2015年,文旅部和体育总局联合推出12套标准广场舞,不久就风行全国。各级部门接连举办广场舞大赛,舞团可以在国家主导的活动中公开获得资助,业务舞者有机会接受职业训练,进行长期排练备战比赛,在磨练技术的过程中再造他们的认同。广场舞的正式合法地位得到确认,群体认同在外部力量的作用下被重新整合。国家还管制着广场舞活动。2016年,《国家广场舞管理条例》突出广场舞的健身而非美观属性,不雅的动作设计和穿着会在比赛中减分,甚至取消参赛资格。SL舞团曾在区级比赛因动作过于艳丽而栽跟头。自此之后,舞团自觉符合国家要求,不自觉被外部标准所同化。在开放多变的公共空间,群体凝聚力通过内部共识和外部同化而提高。贝克所说的“制度的个体化”在国家塑造个人的过程中得以体现。认同建构也在这一过程中完成,成员既得到了明确定义,但又受某些标准的限制。 编译 | Mono 审核 | 林陌声 审核 | 李致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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