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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支气管哮喘如何有效诊疗?专家来划重点 | CTS2021

 天地爱尔 2021-12-31

诊治儿童哮喘,一文掌握
 

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呼吸道慢性疾病,虽然我国儿童哮喘诊治水平已取得较大的进展,但诊断率和控制率仍差强人意。

2021年12月9至12日,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年会(第二十二次全国呼吸病学学术会议)于福建厦门召开。会上,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儿内科的洪建国教授就“《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2020年版)》解读”一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分享,针对我国目前儿童支气管哮喘的多方面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与说明。

儿童哮喘诊治现状


我国20岁及以上人群哮喘患病率为4.2%,总患者数达4570万,0~14岁城市儿童哮喘累积患病率为3.02%,0~14岁人口2.53亿,患儿数约809万。虽然我国儿科哮喘诊治已取得较大进展,但仍有约30%的城市儿童哮喘未能得到及时诊断,并近20%的儿童哮喘未达到良好的控制。

英国有研究显示,学龄前儿童哮喘相关最危险因素包括:严重喘息发作、早产、母亲有较严重哮喘、9月份发生的首次喘息(英国鼻病毒流行期)和频繁喘息。同时也发现学龄前儿童喘息率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但喘息经治疗后,诊断率逐年下降,因此证实儿童哮喘规范化治疗后是可预防的。

图1 英国学龄前儿童喘息与哮喘患病趋势

除英国相关研究外,我国台湾地区也有类似研究。关于台南地区儿童哮喘患病趋势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台南小学生的哮喘患病率和相关的呼吸道症状发生率呈下降趋势,考虑可能与母乳喂养率增加、室内饲养宠物减少和室外空气污染改善相关。

图2 台南地区儿童哮喘患病趋势

我国2020年版《儿童支气管哮喘规范化诊治建议》也对影响儿童哮喘的主要相关因素进行了总结,内容精彩,继续往下看吧~


环境污染是哮喘中的大问题



洪建国教授强调在众多危险因素中,要进一步关注环境污染,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对儿童呼吸健康的多重负面影响。

欧洲针对室外大气污染与儿童哮喘负担研究结论表明,如果遵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大气质量指南对二氧化氮(NO2)的含量要求,每年可预防2434例哮喘患者发病(占总患者的0.4%);如果遵照WHO大气质量指南对PM2.5的要求,每年可预防66567例哮喘患者发病(占总患者的11%)。减少儿童接触空气污染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全球性问题。

国际社会同样高度关注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欧洲呼吸学会(ERS)在2021年5月发布了哮喘与环境的立场声明,对此WHO于2021年9月22日发布了全球空气质量指南,为人类的健康对环境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儿童哮喘鉴别诊断


洪建国教授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儿童喘息都是哮喘,目前有13种相关疾病容易与哮喘混淆。

表1 常见儿童反复咳嗽和喘息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


儿童哮喘的诊断


儿童哮喘的诊断主要依赖于临床表现和可逆性气流受限的证据,并排除可能引起相关症状的其他疾病。

洪建国教授强调了尝试性治疗的关键性,对高危或具有严重发作的儿童,在没有进行可逆性气流受限评估的时候,可尝试性治疗进行干预,观察疗效,进行诊断性治疗。

图2 儿童哮喘临床实践诊断流程图


肺功能检查注意事项


洪建国教授重点强调敏感评价指标的判定,根据临床实践、我国儿童数据、相关指南,建议肺通气功能检测的主要指标是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占预计值的百分比,FEV1正常为≥80%预计值。近年来,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也强调了一秒率(FEV1/FVC)在哮喘诊断和评估中的重要性,根据国内相关研究和数据分析,建议取0.8为我国儿童FEV1/FVC正常值的低线(LLN),将此作为判断儿童哮喘气流受限的重要指标。

同时也强调了检测时机、药物使用、身体状况、操作过程及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对测定结果的影响。其中,包括不能以峰流量仪检查替代肺功能检查。潮气通气功能检查前应注意患者是否使用过长效β受体激动剂(LABA),使用该类药物患者应停药15小时以上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洪建国教授也说明了关于小气道功能指标变化的特异性和敏感性,虽不如FEV1<80%和FEV1/FVC,但其对哮喘患儿肺功能受损的远期转归有重要的意义。


难治性和重症哮喘评估流程


洪建国教授指出,对于难以控制的哮喘儿童,要全面分析可能的相关影响因素,首先要判断诊断是否准确,其次是药物治疗是否充分、共患疾病是否得到控制、是否存在诱发或加重哮喘的危险因素,通过排除多方面因素,再结合患儿症状控制水平和用药疗效评估,最终确定是否为耐药或重症哮喘。

图3 儿童难治性哮喘评估流程


儿童哮喘药物治疗原则



吸入用糖皮质激素(ICS)是治疗儿童哮喘的一线药物,ICS几乎适用于所有哮喘儿童,但临床实践中要注意避免ICS使用不足和过度使用的情况。学龄期儿童可使用ICS-福莫特罗进行哮喘的控制和缓解治疗。短效β受体激动剂(SABA)应按需使用,建议联合使用ICS,以增强疗效。

在急性呼吸道感染初期或出现哮喘相关先兆征象时,短程使用强化控制药物治疗,用于预防哮喘发作。同时要注意任何降级治疗都应被视为一次尝试性方案调整,从症状控制到急性发作频率来评估其治疗效应。


SABA临床使用时的注意要点


洪建国教授反复强调,SABA应按需使用,不恰当地过多使用SABA是哮喘急性发作的独立危险因素(GINA 2018/2019),而通过雾化吸入SABA的危险程度也更大。

GINA2019的关键更新点之一就表明,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再推荐在第1级治疗时仅用SABA缓解症状,与此同时美国哮喘教育和预防项目(NAEPP)2020也做出了相似的建议。这个决定是基于现有的证据显示,单用SABA治疗可增加严重急性发作的风险,而加用ICS可显著降低此风险。


儿童哮喘控制治疗升级策略


近年,GINA对控制治疗的升级策略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

1)对于阶段升级治疗应至少持续2~3个月,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哮喘治疗数天后即可感知控制治疗的临床效应,但是要达到完全效应需时2~3个月才可完成。

2)短期升级治疗通常1~2周,例如在病毒感染或季节性变应原暴露期间,需要短期增加控制药物或剂量,如增加ICS维持剂量1~2周。

3)基于症状的逐日调整,对于使用ICS-福莫特罗进行控制和缓解治疗的12岁以上患儿,在每日维持治疗的基础上,按需及时调整加用的剂量。



儿童哮喘下调治疗药物强度的顺序


下调治疗药物的强度顺序按以下原则:

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用量直到停用
降低高剂量ICS的用量
减少药物使用频率,直至每晚1次
降低ICS的用量直至最低维持量
直至停药随访观察



儿童哮喘控制治疗停药后随访



由于ICS控制治疗的临床疗效性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停药后2~4周内必须进行随访,并定时长期随访。随访包括症状评估,喘息相关症状的早期识别及适时干预,如果患儿出现症状复发,应根据发作的强度和频率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 对于轻度偶发症状,可按需对症治疗,继续停用长期控制药物;
  • 对于非频发的一般发作,可恢复至停药前的长期控制治疗方案;
  • 对于严重和频发的发作,应依据停药前的长期控制治疗方案予以升级(越级)治疗;
  • 针对急性发作的患儿,及时采取短期强化控制治疗(高剂量ICS和按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一般不超过2周。

表2 ≥6岁儿童哮喘控制治疗和调整建议

表3 <6岁儿童哮喘控制治疗和调整建议


附加药物的治疗


附加药物主要以抗免疫球蛋白E(IgE)单克隆抗体,国内以奥马珠单抗为代表的生物制剂为代表,主要应用于难治和重症哮喘,此类药物不单独使用,仅作为常用控制药物的附加治疗。目前我国生物制剂的研发和临床应用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奥马珠单抗也在我国儿科临床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洪建国教授表示还有一类附加药物在临床中经常被儿科医生忽视,就是长效抗胆碱能药物(LAMA),如噻托溴铵。

ERS/美国胸科学会(ATS)重症哮喘指南(2020)的治疗推荐:对于经GINA第4~5级或NAEPP第5级治疗仍未达到控制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重症哮喘患者,建议加用噻托溴铵治疗(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关于儿童使用噻托溴铵的安全性评价有研究显示,对于1~17岁有症状的哮喘儿童,无论其处于任何一级的GINA阶梯治疗的强度(含ICS维持),每天1次噻托溴铵是附加治疗的一种选择,其安全性和耐受性与安慰剂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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