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个人事项填报需要注意的9个事项。

 菩提流云 2022-01-18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已经启动,许多干部都忙着填写这份特殊的报告材料。与此同时,有关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也屡屡被通报。

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

如何正确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哪些事项容易出现漏报、瞒报行为?小编梳理了九大注意事项,一起来看!

02

是否“共同”要分清

填写内容别粗心

1是否是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以是否参加工作或者有稳定经济收入为界定依据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18周岁以下或18周岁以上在读大学、研究生、博士、在家待业或无业等情况,均按“共同生活的子女”填报。已经参加工作或者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成年子女,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子女”。

2领导干部需填报“子女”6个方面的情况,即:①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②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③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④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⑤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⑥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对于“共同生活的子女”,除需要填报“子女”应填报的情况外,还需要另外填报3个方面情况,即:①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②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③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的情况。

特别提醒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如实填报很重要,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经查核认定为“漏报行为且情节较重”或“隐瞒不报行为”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