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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原创】灵活用工虽好,也要小心税收风险!

 新用户1545Pfh1 2022-01-27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每天都会更新的财税早班车,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税小念。一起来开启今天的财税早餐吧。

近两年很流行所谓的灵活用工,很多企业将员工剥离出去,降低薪资成本和社保成本。

到底什么是灵活用工?没有一个统一定义,但我们可以观察到灵活用工各种形式。 两种常见灵活用工表现形式:一种是以人员雇佣关系灵活为代表的劳务派遣,另一种是以服务形式灵活为代表的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由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进行实际工作,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

劳务外包,包“活儿”的同时也包“人”。比如,A公司要搬家,找了一家专业搬家公司,支付给搬家公司1万元搬家费用,搬家公司再找从事搬家劳务的个人来实际完成搬家。

(一)劳务派遣容易存在税收风险关注事项:

1、劳务派遣被滥用 

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常见的公司的辅助岗位如:门卫、清洁人员、辅助劳务人员等。

但是一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将非辅助性职位也采用劳务派遣员工模式,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2、未取得合规发票

劳务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

所以,用工单位应该取得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专票抵扣进项税额,以及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的合法凭证,否则面临增值税损失、企业所得税的损失。

3、税前扣除要区分情形

企业接受劳务派遣所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实际支付的费用,不一定就是劳务费,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情形1.按照劳务协议约定,企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应取得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劳务费专票。

情形2.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个人的工资或者补贴,这种情况下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或者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可以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限额依据。

(二)劳务外包容易存在税收风险关注事项:

1、个税风险

劳务外包平台公司将劳务从企业接过来,通常会再次外包给个人,最终由个人向外包平台公司开具发票。

通常劳务外包平台公司会替个人代开发票,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个人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呢?

实务中为了降低税负,劳务外包平台公司将个人提供的劳务认定为经营所得,并享受当地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将税负控制在3%-10%,存在不小税收风险。

因为按照目前个税法规定,自然人不设立个体户,也不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缴纳20%—45%的个税,个人存在补缴个税、滞纳金风险,劳务外包平台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面临0.5-3倍罚款的风险。

2、社保风险

劳务外包平台公司通过信息发布匹配找到个人实际完成工作,也可能有部分自己的劳务人员,但这些人员流动性很高。

这种情况下社保有什么风险?

社保的风险主要在劳务外包平台公司。

根据《劳动法》规定,小时工(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按时间结算薪酬)、临时工,这两类人员是可以不用购买社保。

但是在实际中,劳务外包平台公司下面的大量兼职人员、劳务人员,是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已经符合《社保法》需要购买社保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劳务外包平台公司很可能面临补缴社保费以及滞纳金的风险。

(三)灵活用工平台虚开专票税收风险

一些灵活用工平台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用工业务、签订虚假劳务合同,来实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看两个真实案件。

1、北京某科技公司涉嫌虚开案

北京某科技公司系一家“一站式灵活用工平台”,为客户提供灵活用工服务外包构建方案及财税配套方案,其业务主要包括三大板块:灵活用工方案咨询、无票交易合规咨询、自由从业完税咨询。据悉,其在全国多地设立分支机构,获取当地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代开发票资质,并通过统一的微信小程序进行业务宣传、让客户自主选择在何地开展业务。

2021年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公开通告对北京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全国集中收网。据公开新闻报道,该案系“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

2、湖北黄石某灵活用工平台虚开案

2021年4月,黄石市税警联合专案组分赴浙江、江苏等地,对湖北黄石某灵活用工平台虚开案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据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介绍,该团伙通过搭建灵活用工平台,借用、购买大量自然人身份证信息,签订虚假的劳务合同,虚构平台用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393份,虚开金额2.20亿元,共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0余万元。

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发展,灵活用工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了企业和劳动者供求双方的在线有效匹配,突破了传统地域限制。

但不要忘了,在个人信息裸奔时代,自由职业者、兼职青年们赚取劳务收入的时候,要关注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处理好税收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降低个人税收风险、保护好个人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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