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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如何破?

 律赣州 2022-02-15

问:我看上的一套二手房,先与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最后房东加价卖给了下家,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一、是否可以主张在后签订的合同无效?

不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处合同无效。但如果卖方与第三人相互勾结,在明知买方已经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第三人与卖方又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可以主张第三人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二、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卖方另行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买方有何种权利?

买方可以基于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请求卖方退还已收取的房款和房屋另行出售所获得的差价(利润)

三、建议的破解对策。

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要求卖方进行房屋登记变更,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向房屋登记机构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后记:本文根据助理吴俊杰撰写的文本整理形成。有二手房法律问题可咨询吴俊杰(二手房买卖法律专业研究方向电话:14770906595或是联系公众号预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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