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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清楚明白,“红学大家”们为什么又胡乱考证?

 xqjhr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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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到底是谁?我们只要细读第一回中的作者自云,就很明白了。《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这段简短的37字文字,非常重要,至少包含四层意思,我们不妨结合第一回后面的内容认真进行品味,就把作者弄得清清楚楚了。

第一层意思是说,作者“历过一番梦幻”。“历过”就是发生过,说明作者发生过重大人生错折和变故。作者经历过的梦幻是什么?从作者“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这句话就能了解到,作者一下生就承蒙天恩祖德,少年时就锦衣纨袴,这就是所谓“梦幻”。至于作者本人受过什么样的错折,作者也说得很清楚。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

“一技无成”对一般人来说,是不犯法的,在古代“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而不学无术,只能自己将来受穷,没有法律认定犯法,连法都不犯,更谈不上犯罪。这就说明,作者不是一般人,他需要学成的“技艺”必须是法定的,是法律规定他学成的技艺,他用了半辈子的时间没有学成,这才构成犯罪。

再从“半生潦倒”来看,由于古人平均年龄偏低,作者至少在三十五岁以后,没有得志。从此,按照自己的经历创作《石头记》。也就是说他创作《石头记》的年龄应当在他历过梦幻之后开始的,大约在他三十五岁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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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意思,是说“将真事隐去。为什么会将真事隐去?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当时存在文字狱,怕惹麻烦。二是涉嫌作者有见不得人的隐私不让人知道自己是谁。三是涉嫌重大政治问题,不敢直说。

我们先看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害怕文字狱,那只是将有关避讳之语绕开即可,没有必要把所有事件也都隐去。那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就是我们分析的重点了。

从小说中反复强调“又何妨用假语村言” 、“故将真事隐去”、“女娲补天”、“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

从以上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虽然说是虚的,其实写的是真的。从作品的真真假假中,我们明显感觉到小说中反映的不是一般家庭琐事,而是邦国大事。尤其是这一段“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不但把朝代堪比汉唐,还不能象野史一样的写法,只能把朝代定在康乾盛世的清朝正史,即宫廷史。

而作者本人必然是身处其中的重要人物。只是作者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既使有委曲也万万不能表现出来。必须用“假语村言”的办法来进行创作。把自己的犯罪原因归结为“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

第三层意思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通灵宝玉”是什么?蔡元培先生解释的非常正确就是国之玉玺。

《石头记》就是小说主人公在人间携带“通灵宝玉”的一段经历。

能掌控国之玉玺的人是谁?在康乾盛世时期除了皇帝还有谁能掌控过玉玺呢?还确实有一个人还掌控过,那就是清朝唯一正式册立过的康熙皇太子胤礽。胤礽虽排行老二,人称“宝二爷”,但他是皇后所生,属于嫡长子,是先天生的太子命。因此,才算含玉而生。他刚满周岁即依法立为太子,是法定的皇帝接班人。自幼生活在宫廷,熟悉宫廷内部的礼仪规范,并有第一流的名师教授文化课,他在诗、词、歌、赋、小说、戏曲等文学领域都有很高造诣。长大后,多次代理朝政,代皇帝祭祀,治绩不俗,在朝野内外颇具令名。他的太子被废原因,完全符合“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他经历过这几十年的“梦幻”之后,失去了做皇帝的机会,38岁后便拘于咸安宫。后来雍正做了皇帝,雍正二年,胤礽幽死于郑家庄皇城,终年51岁。太子胤礽被废后,被禁锢十几年,常常自叹“半生潦倒,一事无成”,自称“顽石,无缘补天”。正是《红楼梦》中作者自云的生动写照。其他任何人都不符合这个身份。

第四层意思是“故曰鄄士隐”。

这五个字是作者自云的最后落款。

胡芦庙旁住着一家乡宦,姓甄,名费,字士隐。小说一开始就点明鄄士隐的名字是“真事隐”,鄄是姓,士隐是号。但偏偏又说出了个名,名费。既然姓和号是谐音,那名“费”更有谐音了。“费”的谐音是“废”,是废掉的意思。那作者半生潦倒,不就成为“废物”吗?胤礽不正是“废太子”吗?

这层意思直接把作者的名字点清楚了。因此,在作者的考证上根本没有必要花很大的力气。

至于在小说中说的石头也好,情僧也好,吴玉峰也好,孔梅溪也好,曹雪芹也好,那都是用“假语村言”设立的障眼陷阱,蔗人眼目,增加故事的曲折性和趣味性而已,千万不要当真事去看待,如果当真人去研究,那就上大当了!

《程甲本红楼梦》文本和脂批中都有,“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是明显在告诉读者《红楼梦》的故事”不是“野史”。如果是野史自然应该在“俱可毁”之列,而《红楼梦》之所以不在“独不可毁”之列,当然要作正史去看待,既然是正史,就是反映宫廷斗争的。只不过作者以高超的艺术手法,选取生活中的看似硕碎的后宫生活,来展现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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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荣二府的妻妾子女,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展现的皇家规范。穿着打扮及饮食用品,都是皇宫里才能享用的等次,宫外人不用说见过,就连听说也难听说。百年前的胡适先生,发现北京有个叫曹雪芹的人,如同发现了“新大陆”,用尽毕生精力去考证这个曹雪芹与小说中“悼红轩”的关系。一百年来,几代“红学家”沿着他的路子去考证。就象钻进了牛角尖,回不过头来了。多少有点知识的人就明白,江南织造曹寅的孙子一下生时,正是雍正二年,这一年曹頫被列为被“监管”还债之人,妻妾已生活很冏困。到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家时,从抄家清单看已很贫困。因此,曹寅之孙根本没有过上“极富贵”生活,后来到北京,就更贫困潦倒了。因此,胡适认定的“曹雪芹”没宫廷阅历,如果只靠听前辈说就能写出这些生活细节,那是“痴人说梦”!何况他连父亲的面都没见,他哪来的皇家生活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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