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法典》系列解读第十一篇—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随手一阅 2022-04-12

共有关系,是指两个以上个人或组织因为共同对同一不动产或动产享有所有权或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类型。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或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或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本文以所有权为例,通过对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比较,来加深两者的理解:

一、共有份额不同:按份共有是通过约定或者出资额多少明确了权利人各自所占不动产份额的共有方式;共同共有一般是权利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不动产的共有方式,待需要分割时再协商确认份额,而不一定是平均分割。

二、对不动产作重大决定的要求不同:处分共有不动产以及对共有不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用途时,共同共有关系的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按份共有关系的只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有人处分共有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时,共同共有的需要全部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按份共有的只需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共同提出申请即可。

按份共有关系中,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而其他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的登记机构会在询问笔录中加入是否告知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共有人是否放弃等问题。

三、分割的要求不同:如果共有人没有约定,按份共有人随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不动产;共同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共有不动产。如,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一方有隐藏财产、伪造债务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重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的,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四、对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虽然两者对外都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只按照各自份额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而共同共有人为共同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

最后,关于不动产共有形态的转化的登记问题:

共有不动产的共有形态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主要有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之间相互转化、按份共有转为独有、共同共有转为独有等情形。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之间相互转化,由于共有的主体并没有发生变更,仍是一个所有权,而且无法计算转移份额,故应按变更登记办理。

按份共有权利人之间所占份额发生变化的,适用转移登记。

按份共有转为独有、共同共有转为独有,所有权的主体已经发生变更,按转移登记办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