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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莱对洛克的修正

 新用户49272060 2022-04-18

乔治·贝克莱(1685—1753 年)是洛克经验论的继承者,他是爱尔兰人,担任英国教会主教。他清楚地看到洛克的错误,认为只要大力运用奥卡姆剃刀,就可以纠正这些错误观点——这次奥卡姆剃刀针对物质实体的概念本身。洛克曾写道:“既然心灵在它的全部思维和推理中,除了其自身观念,没有其它直接对象,它思考且只能思考这些观念,那么显然,我们的知识只与我们的观念有关。”贝克莱立即意识到,如果这个表述是正确的,我们就不可能知道不是观念的东西。但是洛克却宣称,我们知道许多观念是由物质世界的真实事物(物质实体)引起的,尤其是这些事物的第一性的质。这些事物既能在我们心中产生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也能产生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洛克的话或许有些自相矛盾。

贝克莱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取消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区别,以表明洛克的观点自相矛盾。他认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其实是一回事。除了看和摸,我如何形成有关一张桌子大小和形状的观念呢?“看”产生“颜色”这个第二性的质,“摸”则产生“触觉”(硬、光滑等)这个第二性的质。把桌子的棕色与墙壁的白色以及地毯的绿色进行比较,或者用手抚摸一下桌面,注意光滑感和阻力止于何处,我就知道这张棕色桌子的大小和形状。换句话说,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其实就是对第二性的质的解释。事实上,对贝克莱来说,我们所有的观念(除了以笛卡尔式的方式获知的“自我”观念,以及我们将会看到的“上帝”观念),就是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或者是对它们的解释。在《人类知识原理》中,贝克莱写道:

很显然,在观察过知识对象的人看来,这些对象或者是实实在在由感官印入的观念,或者是由心灵的各种情感和运作而感知的观念,或者是借助于记忆和想象形成的观念,即混合、分解和简单地表象那些由上述方法而形成的观念。借助视觉,我们可以有光和颜色及其不同程度和差异的观念。借助触觉,我们可以感知到硬和软、热和冷、运动和阻力……触觉使我们闻到气味,味觉使们尝到滋味,听觉则可以把不同曲调的声音传到我们心中。这些观念中有些是一同出现的,我们就用同一个名称来标记它们,从而把它们看作是同一个东西。因此,比如某种颜色、味道、气味、形状和硬度,如果经常在一块出现,我们就会把这些事物当作一个单独事物来看待,并用“苹果”这个观念来表示它。另外一些观念的集合,则构成一块石头、一棵树、一本书或其他类似可感觉的东西。这些东西又因为合意或不合意而引起爱、憎、乐、悲等情感。

贝克莱的全部理论几乎都涵盖在这个著名的段落中。我们将他的理论总结如下:和笛卡尔一样,贝克莱也想从确定性入手,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已知前提”。对贝克莱来说,这个“已知前提”就是在他之前的哲学家洛克的“第二性的质的观念”,而贝克莱把它简单称作“观念”或者“感觉”。(从现在起,我们把它们称作感觉材料。)婴儿刚出生,就被赋予了感觉材料:颜色、声音、滋味、气味以及“感觉”(触觉)。这些材料并没有为婴儿建构出一个世界,却建构出一个各种感觉相互交织,变动不定的混乱状态。(实际上它们建构了五个混乱世界。)但是,慢慢地,婴儿学会了“读懂”这些材料,我们孩提时代就是这样学着读懂字母表的。婴儿逐渐注意到这些材料的表现模式(理性主义者当然会问,在不知道同一性原则的情况下,婴儿是如何认识到这些模式的),随后父母教他们学语言(“……某种颜色、滋味、气味、形状和硬度,如果经常在一起出现,我们就会把这些观念当作单独的事物来看待,并用'苹果’这个名称来表示它……”),他们由此学会读懂这些感觉材料。现在,为了看清楚贝克莱的理论的极端性,我们必须理解:(a)世界中任何给定的“客观事物”只不过是相关感觉材料的总和,(b)感觉材料只具有精神性,它们仅存在于心灵。换句话说,一切所谓的客观事物都只能作为可能的或实际的感知而存在于意识。贝克莱的拉丁文箴言是“存在即被感知”(esse is percipi)。他的哲学是一种唯心主义,认为精神世界先于物质世界,或者用他更极端的话说,只存在精神世界。如果“物质世界”这个词只是意味着某些未被感知的事物可以独立于意识而存在,那么物质世界并不存在。贝克莱并不否认桌子、樱桃和山川这类事物的存在。相反,他只是想证明“隔壁房间的桌子”、“树上的樱桃”以及“地平线上的山川”之类的概念,只能借助感觉材料才能得到正确的分析。意识到这一点很重要,你明白了吗?

如果你真明白了,你可能会觉得,贝克莱把每个事物都归到精神现象(感觉材料),这种做法离常识有些远。实际上,你可能开始觉得在他的理论中,世界的中心并非保持不变。与贝克莱同时代的约翰逊博士,无疑也这么认为,他认为只要简单地踢起一块石头,就足以驳倒贝克莱。但这也表明他并没有理解贝克莱的理论。贝克莱从来没有否认“踢一块石头会受伤”这句话的真实性。他只是认为这句话应该完全借用感觉材料来分析。

注意,贝克莱解释了我们如何理解感觉材料以及如何将其转变成世界图像,这方面有两个特征:第一,感觉材料以可认知的模式出现(……被观察到在一起出现),这是客观事实。这些是自然的模式,因此自然在其中起作用并使这些解释得以可能,比如明亮的红色、黄色以及火焰般的橙色等感觉材料与热和疼痛相互联系。第二,事实上,语言的作用就是把这些观念统一于我们的心灵(“……用'苹果’这个名称来表示它”)。约定俗成使解释得以可能。

贝克莱在他的认识论中谈到许多与语言相关的内容,这使他的理论非常现代。他对语言的谈论使他能够解释这种事实,即不同的人对世界的划分如此不同(所有这些,你们在人类学课堂上已经学过)。这个事实是现代理论发现的,传统的理性主义对此无法做出解释。如果人类的习俗——主要是语言习俗——能够规定哪些观念彼此关联,我们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爱斯基摩人的语言没有与“雪”对应的词,但却有很多指称不同物质的名词。所以这些与雪不同的物质,不管是在我们看来,还是在和爱斯基摩人相邻的育空河流域的高加索人看来,都与雪差不多。这个发现同样能解释为什么讲西班牙语的人认为有两种“存在”(Ser 和 Estar),而讲英语的人则认为只有一种存在。如果笛卡尔的实体理论和天赋观念是正确的,我们所有人看到的世界就应当是相同的。然而,请记住,贝克莱的理论主要是关于感觉材料的,而非关于语言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只有感觉材料以及对它们的解释才是存在的。有些解释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对于它们,大家普遍认可(如对“痛”和“水”的解释);而有些解释则是约定俗成的(比如关于颜色的词语“紫色”和“苹果绿”),不同的语言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述不同的习俗。

然而,语言在贝克莱的认识论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主观意识之间的桥梁。这种作用在下面的思考中可以看出:没有哪两个人会有完全相同的感觉材料,因为没有哪两个人对于任何物体会有完全相同的几何视角。如果房间里有三十个人同时看桌子上的一本书,每个人在意识中对那本书都会形成稍微不同的经验。事实上,在使用“红色”作为基本术语时,没有哪两个人的经验是完全相同的,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这些并不重要,因为即使我看到的是“绿色”而你看到的是“红色”,但我们都是在用“红色”来描述它,因为我们把“红色”这个具体的声音和具体的经验相互结合。因此,结果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存在于他自己的感觉意识的唯我论的小世界,但语言是各人孤立世界互相联结的桥梁。

此外,贝克莱的理论还有某些“民主”成分。我们关于世界的图像(也就是对感觉材料的解释)部分建立在共识基础之上,而不仅仅是约定的。所有感觉材料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同的性质。感觉材料可以使精神错乱的人说“房间里有一头粉色的大象”,它的真实性就如同我们说“不,这个房间是空的”一样真实。精神错乱的人说看到了一头粉色的大象,这样的视觉材料会使我们预想到某种触觉材料。“房间里有一头粉色的大象”这句话,一定蕴涵着“如果你朝那个方向走 12 步,你就会撞上一个皮肤坚硬而粗糙的东西”。当然,这个神经错乱的人可能会说,她确实感觉撞上了某个坚硬而粗糙的东西。否则,她就会重新解释它的感觉材料:“房间里有一头摸不到的粉红色的大象”。不论哪种情况,我们需要请其他感知者来帮助判断。如果有 39 个人看到那个房间后说它是空的,而第 40 个人却说那里有一头粉色的大象,那么大多数人就赢了。尽管所有感觉材料都是平等地存在着,但“实在”就是指这种感觉材料,我们从中能够成功一致地预想到其他绝大多数感觉材料。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她的感觉材料就会是“实在”。然而,世界上并不只有一个人。上述分析就是贝克莱对于实在与表象的区别这个著名问题的解答。

反对贝克莱理论的一个代表性的意见是:如果只存在感觉材料(观念,感觉),这些感觉材料是从哪儿来的呢?通常(至少在笛卡尔—洛克的正常图景中),我们会说它们来自“外在”的客观事物。但是,贝克莱已经通过奥卡姆剃刀取消了这些事物,那么感觉材料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我们叫贝克莱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来问问笛卡尔和洛克,物质实体来自何处。他们会说,感觉材料来自实体。但是,实体又来自何处呢?笛卡尔和洛克都会回答说“来自上帝”。实际上,仅有的一种回答大概是物质“来自无限的因果链条”——桌子来直原子,原子来自“宇宙大爆炸”产生的“生成原子的东西”。但是,在宇宙大爆炸之前,生成原子的东西又来自哪里呢?或许源于更早的东西,如此下去,则会导致无穷。我们现在回到贝克莱。通过在这一连串的事件中取消物质实体,贝克莱已经简单地取消了“中介”。因此,他可以给“感觉材料来自何处”一个精确的回答,即与每个人的答案完全相同:要么来自上帝,要么来自无限的因果链条。

贝克莱当然喜欢第一种解释,毕竟他是一位主教。事实上,上帝在贝克莱的理论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这在笛卡尔的理论中也一样。没有上帝,中心也就不会保持不变。如果中心确实保持不变,那么上帝就是存在的。上帝是宇宙秩序(即感觉材料的秩序性)的确保者。上帝是“永恒的感知者”,他以永恒的警觉,确保我们呆过的房间在我们全部离开后不会突然消失。(如果房间突然消失,谁知道它是否会突然变回来呢?)罗纳尔多·诺克斯写过一首可爱的打油诗来表达这个观点:

有个小伙曾问道:忠诚的上帝来回答:

“院里无人树却在,“亲爱的先生,

如果上帝往里看,您的惊奇真奇怪。

一定觉得很奇怪。”我总待在院子里,

树木因何总是在,

全因有我在照看。”

不过,这里似乎的确有很大的问题。如果某个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上帝怎么存在于这个系统内呢?在这个系统中,似乎要么上帝能够被感知(而上帝无法被感知),要么它不存在。很显然,贝克莱陷入这个困境,他希望通过把我们对上帝的想法称为“概念”而非“观念”,来摆脱这个困境。但很少有评论家接受贝克莱语义学的解决方案。

确实,贝克莱在“自我”和“上帝”这两个观念上面临着相同的问题。他写道:

但是,除了所有无穷的各种观念或者知识对象,还存在知道或感知它们的东西。它进行各种各样的操作,比如意愿、想象和记忆。这种感知的能动的存在,就是我称作心灵、精神、灵魂或者自我的东西。

他承认这些“东西”不能被感知。他在这个段落中还写道:“观念的存在在于被感知。”它就像贝克莱(以及笛卡尔)用两个著名的术语(上帝与自我)指定非存在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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