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竞业限制的范围

 吸氧 2022-04-25
图片

1 地域范围
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应当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确定。一些用人单位在协议中对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一刀切地约定为全国范围甚至全球范围,此种简单粗暴的约定,很有可能因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任意扩大劳动者的义务范围而认定为无效约定。除约定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用人单位也可以结合竞业限制的企业范围。对劳动者竞业限制范围进行综合限制。

2 企业范围
为防止竞争公司利用关联公司隐蔽实际用工关系,掩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行为,应当将竞争公司的范围扩大至竞争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公司范围时对竞争公司的关联公司进行明确约定。但同样为防止约定范围无限扩大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用人单位需要对进入关联公司工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承担更重的举证义务。

3竞业限制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超过2年,如果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期限超过2年,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但协议中约定超过2年部分无效。关于竞业限制的期限,除了期限长短之外,还存在竞业限制的生效以及期限起算问题。一般而言。竞业限制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但是,也有企业特别约定了竞业限制的生效条件,劳动合同法对此未有明确规定,可参考适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如竞业限制协议特别约定,“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以公司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如公司通知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需按约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公司未通知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则竞业限制协议不生效,员工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该条款对生效条件约定清晰明确,可认定为合法有效。但企业在约定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同时约定竞业限制的生效条件,对企业也是双刃剑,需要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加强管理。因为,一日企业在员工离职时疏于通知,竞业限制将因此不发生效力,事后亦将无法补救。

(2)协议中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应当清晰明确,不得损害员工利益。比如,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视为竞业限制不生效。”等类似条款,将竞业限制的生效条件取决于单位违约的消极情形,有些约定甚至要求员工主动询问单位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如果相关条款约定不明,或者对员工课加过多义务和负担,很可能被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