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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的智慧十九,为什么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崔九霄 2022-05-09 发布于湖北省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从。

企,踮起脚跟的意思。

跨,跃的意思。

余食,剩饭的意思。

赘行,累赘的行为。

启示:

踮起脚跟想高一些,却反而会站不稳。跨开大步想快一些,却反而会走不远。

任何脱离自然规律的主观行为都不能长久,反而会适得其反。

坚持自我表现的人,不会明白万事万物自然运行的规律。

坚持自以为是的人,不能使自己的功业得到彰显和推广。

坚持自我炫耀的人,不能使自己的所作所为产生成就。

坚持骄傲自负的人,不能使自己有持续的进步和新的成就。

自我表现、自以为是、自我炫耀、骄傲自负,这些种种作为,都是违背自然运行规律的,就像吃饱后多余的食物,就像本分之外的累赘行为,万事万物都会对此厌恶。

所以,懂得自然运行规律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物,这里指“道”这个存在。

寂兮寥兮,无声无形的意思。

周,环绕、循环的意思。

殆,停息、停止的意思。

反,同“返”。

法,效法的意思。

启示:

有这样一个浑然一体的存在,它产生于天地之前。它无声无息,永恒的独立存在,周而复始的运行永不停止,它是一切事物存在的根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称呼它为“能量本源”,再勉强形容它为“大”。

它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向四面八方延伸,它无限扩张以至于无穷无尽,遍及一切远不可及,它的开始连接着宇宙的尽头,它的尽头又连接着宇宙的开始。

能量本源是可以称之为“大”的,天也是可以称之为“大”的,地也是可以称之为“大”的,人也是可以称之为“大”的。

在无限大的宇宙中,有四种存在是可以称之为“大”的,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人是归属于地的,地是归属于天的,天是归属于能量本源的,能量本源是自然运行变化的。

因此,人以地的运行规律作为法则,地以天的运行规律作为法则,天以能量本源的运行规律作为法则,能量本源以自然的运行规律作为法则。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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