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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禁止采集家

 贯泽 2022-06-02 发布于北京
浙江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禁止采集家长职务等信息。

6月2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将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通知》称,各地要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长幼随学”服务的操作办法。

《通知》同时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入学报名时应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禁止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非必要信息。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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