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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之前收取的订金是否按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tiaofu 2022-06-23 发布于山西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第42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的范围以及对预收款按3%预缴增值税是否能用来抵缴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答复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款,为不动产交付业主之前所收到的款项,但不含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之前所收取的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等。

因此,你公司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之前收取的订金不属于预收款范围,不需要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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