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篇

 一得斋主人 2022-07-05 发布于山西

“太阳主表,为一身之外藩,总六经而统荣卫。凡外因百病之袭人,必先于表”。

如果把人体比喻为国家,心为君主,太阳相当于驻守边疆的诸侯王,总领六经而统率营卫,营卫相当于边防军,保家卫国。“风寒暑湿燥火”相当于外敌入侵,想侵入人体,必须经过太阳之表,也就是皮肤腠理这一关。风寒之邪侵袭人体,皮肤腠理收缩,身体不能排汗、散热,就会恶寒、发热。体内的代谢产物不能排出,堆积于皮下,就会瘙痒或疼痛。风热之邪或暑热之邪侵袭人体,皮肤腠理疏泄,不能控制汗出,就会发热、疲惫无力。所以,国家强大,就要有强大的军队,人体强壮,就要有充足的卫气、营气。

“表气壮,则卫固荣守,邪由何入!经曰:虽有大风苛毒,勿之能害是也。若表气虚,则荣卫之气不能御外,故邪得而乘之。经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也”。

“表气壮”,就是营卫之气充足,营卫之气能随外界寒热调节人体温度,就是免疫抵抗力强大,能将体内的代谢产物排出体外。“卫固荣守”,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在内,卫之守,卫在外,营之使也。《素问·生气通天论》:“故风者,百病之始也。清静则肉腠闭拒,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时之序也”。古人认为,风为百病之长,六淫皆以风为载体,随风侵入人体。所谓“大风”,就是猛烈的风邪,所谓“苛毒”,就是严重的邪毒,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包括西医的细菌、病毒、各种病原体。“表气虚”,就是营卫之气亏虚,不能抵御外邪,故而虚邪贼风可以趁虚而入。《灵枢·百病始生》:“歧伯曰: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只要营卫之气不虚,即使骤然被大风狂吹,被骤雨所淋,也不会生病。在古人看来,正气为主,邪气为客,同样的气候变化,有的人病了,有的人没病,因为有的人气血亏虚,虚邪贼风趁虚而入,客占主位。既然是客,就有好的客人,不好的客人,面对欺负主人的客人,中医选择下逐客令,把病邪请出去,而不是消灭!所以,诺氟沙星胶囊才问世几十年,就已经产生耐药,副作用越来越多,从救星变成了煞星。而藿香正气丸、午时茶、六合定中丸等药物,历经数百年、上千年而不衰,仍然不耐药,就是因为中医从来没有拿邪气当敌人,邪气不高兴就走,不会报复主人。

严格说来,用“大风苛毒”形容病邪,远比用细菌、病毒更严谨。举例:拿一杯消过毒的饮料,没有任何细菌、病毒,放于冰箱之中,冰镇后马上给人喝下,有一部分人很快就会上吐下泻。这种吐泻没有任何细菌、病毒参与,就是中医说的寒邪为病。不用任何抗生素,只要艾灸一下关元穴、足三里穴,就会痊愈。

“卫,阳也。荣,阴也。风,阳邪也。寒,阴邪也。邪之害人,各从其类,故中风则卫受之,伤寒则荣受之。卫分受邪,则有汗为虚邪,桂枝证也。荣分受邪,则无汗为实邪,麻黄证也。荣卫俱受邪,均无汗,皆为实邪,大青龙证也。大纲三法,用之得当,其邪立解;用违其法,变病百出”。

卫为阳,风为阳邪。营为阴,寒为阴邪。风邪进入人体,首先侵袭卫分,称为中风。寒邪进入人体,首先侵袭营分,称为伤寒。古人称为“邪之害人,各从其类”。风为阳邪,腠理疏泄,汗腺舒张,汗出淋漓。汗为心之液,汗出过多,就成了虚证,桂枝汤类方治之。寒为阴邪,皮肤毛孔收缩,汗腺受到压迫,不会出汗,为实证,麻黄汤类方治之。如果两感风寒,既中风又伤寒,中风则津液外出,伤寒则血管收缩,汗腺收缩,津液停于皮下,不能外出,也不会出汗,也是实证,大青龙汤证。“大纲三法”:晋代医家王叔和最早整理《伤寒论》,他说:“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唐代医家孙思邈真人受此启发,说:“夫寻方之大意,不过三种:一则桂枝,二则麻黄,三则青龙,此之三方,凡疗伤寒,不出之也”。孙真人研究《伤寒论》不按六经归类,而是将所有的条文按方证比附归类,“方证同条,比类相附”。这样编排的好处是各以类从,条理清楚,易于检索。明代医家方有执,清代医家柯韵伯、徐大椿、喻嘉言等颇为赏识,将“麻、桂、青龙”三法之说发挥为“三纲鼎立”之说。这样辨证用方的好处是“用之得当,其邪立解”,坏处是“用违其法,变病百出”。古代也好,现代也好,中医也好,西医也好,在这一点,形成共识。感冒虽然是不治也能自愈的小病,但处理不当变证百出,往小了说,结膜炎、中耳炎、咽喉炎、睾丸炎,往大了说,肺炎、肝炎、肠胃炎、急慢性肾炎、尿道炎,往重了说,脑膜炎、肾衰竭、肿瘤,都与感冒误治有关。

“缘风为百病之长,故以风中卫列为上篇,寒伤荣与风寒两伤,列为中、下二篇。其条目俱详于本篇之下,俾读者开卷了然,有所遵循也”。

《素问·风论》为风邪归纳了两个有因果关系的特性:因为“风性善行而数变”,所以“风者,百病之长也”。风动于四时(春夏秋冬),四时之中的寒热暑湿燥火都是挟风而至,借风邪侵入人体而为病。所以将风中卫列为上篇,寒伤荣列为中篇,风寒两伤列为下篇。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