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笔记录语言 人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书”是“書”的简体。会意字:上为人手持笔之形,下部是一个口,表示用笔记录语言。传说上古时代的先民,曾“以竹梃点漆而书”,此事大概缘于卜官(贞人)记录王的占辞,甲骨文的“书”字即取自这一生活现实。 金文的“书”字承接金文,只是在“持笔之手”和“口”之间增添了一些点画,演变为“从聿从者”的会意字。“者”的本义源自以“漆”涂刷器皿,这里用其“涂刷”之义,表示用笔墨记录语言。小篆的“书”字与金文构形相同,形体更为美观匀整,楷书缘此写作“書”,现今简化为“书”。 “书”的本义为书写、记载。如《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由此又引申指书写完毕的著作,如“书籍、图书、书册”等。由“书写”之义又引申指文字,如《易·系辞下》:“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由文字之义又引申出字体,如“篆书、楷书、鸟虫书”等;又引申出“书法”之义,如“琴棋书画”;引申出“书信”之义,如杜甫诗句中的“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引申出“文件”之义,如《汉书·刑法志》:“昼断狱,夜理书。 古文释义 《说文》作𦘠,著也。从聿,从者。隷省作书。《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注:书契,所以决断万事也。《周礼·地官·大司徒》: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注:书,六书之品。 又《地官·保氏》:乃敎之六艺,五曰六书。《注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许愼《说文序》: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 又书有六体。《前汉·艺文志》: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隷书、缪篆、虫书。 又《说文》: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隷书。 又《尚书序疏》:诸经史因物立名。物有本形,形从事著,圣贤阐敎,事显于言,言惬群心,书而示法。即书有法,因号曰书。故百氏六经总曰书也。《史记·礼书》注: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释名》:书,庶也。纪庶物也。 又《诗·小雅》:畏此𥳑书。传:𥳑书,戒命也。疏:古者无纸,有事书之于𥳑,故曰𥳑书。 又《周礼·天官·司书》注:主计会之簿书。 又《左传·昭六年》:郑人铸𠛬书。注:铸𠛬书于鼎。 又《左传·昭六年》:叔向使诒子产书。〇按卽书牍也。 又《前汉·董仲舒传》:对亡应书者。注:书,谓诏书也。 又官名。《前汉·成帝纪》:初置尚书,员五人。 又《百官公卿表》:中书,谒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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