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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一个客观价值,是野心家们控制人的手段

 z55j03b55 2022-07-20 发布于江西
在经济学的逻辑推演中,假想建构是不可或缺的思想工具,但是运用要十分小心,否则容易出现谬误。
例如直接交换假想建构。就是假想一个没有货币,所有交换都是以物易物的市场。
这个假想建构的目的在于:抽离货币这个因素,让我们看清楚人们之间的交换的本质,归根结底是在交换财货,货币不过是其中的交换媒介;而之所以交换,是因为我偏爱你手里的东西更甚于自己手里的,而你正好相反,否则我们就不交换;没有货币,照样可以完成交换,不过比较麻烦,必须是我们俩手里的东西恰好是对方需要的;没有货币,照样有价格,我用二斤苹果交换你一盒糖果,我们可以说一斤苹果的价格是1/2盒糖果,也可以说一盒糖果的价格是二斤苹果。
但是这里就要非常小心,以免陷入陷阱中。
第一个谬误就是,货币是中性的,它介入交换后,对交换的性质没有任何影响,就像是在直接交换的基础上,塞进去一个交换媒介罢了。
这里的谬误是,货币从来就不是中性的,它的购买力一直在发生变动,因货币价值变动而发生的剧烈震荡在历史上多次发生,直到这种货币完全退出市场导致经济崩溃。例如津巴布韦、委内瑞拉、民国时的金圆券。
货币中性的神话是说,货币对所有财货的价格影响,是同时同比例发生的。货币膨胀了,价格上涨了,所有商品同时同比例上涨,反之就同时同比例下降,所以货币的多少无关紧要。
然而,货币绝对不是直升机撒钱那样人人有份,对价格的影响绝对不是同时同比例发生,而总是改变财货之间的相对价格。新增的货币,总是从某一点注入整个经济体,然后像涟漪一样不断扩散。先拿到新增货币的人,会在价格尚未上涨之前购买财货,继而推高这些财货的价格;后拿到货币的人,则在价格已经上涨之后购买财货。在这个过程中,财富被从后者手中,转移到了前者手中。所以这是一次秘密的劫掠。
先拿到新增货币的人,是财政部、政府项目承包商,后拿到货币的人,是老百姓。谁越靠近新增货币的源头,谁就越有利。所以这就是劫贫济富。
第二个谬误是,忽视了间接交换,即货币问题的研究。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既然直接交换就能揭示出价值和价格规律,那么以货币为交换媒介的研究就不那么重要,他们甚至把货币问题排除出了经济学领域。
但是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有供给和需求,有价格——即购买力的变化。我们通常说,一斤猪肉的价格是10块钱,一斤苹果是5块钱,但是我们同时可以说,一块钱的价格是1/10斤猪肉、1/5斤苹果。货币是唯一一种与其他所有商品都有交换比率的商品,当货币价格发生变化,会对市场交换体系带来直接而深刻的影响,例如生产结构的变化、商业周期等。因此,必须、也应当将其整合进入整个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这就是米塞斯的《货币与信用理论》做出的卓越贡献。
第三个谬误比较常见,但却根深蒂固,那就是被交换的财货,价值是相等的,而且价值是客观的,是事物固有的属性。
这个谬见十分明显,但是却延续了几千年。我们可以反问一句:既然价值相等,何必交换呢?
事实恰恰相反,正因为价值不相等,才会发生交换,当价值相等时,交换就停止了。两个人之所以发生交换,就是因为他们都认为自己手里的东西价值低于对方手里的,所以交换才会发生。
我用二斤苹果交换你一盒糖果,你也愿意。说明我在此时此刻此地,认为二斤苹果的价值低于一盒糖果,而你恰好相反,所以我们交换了。同理,我用5块钱买了你一盒方便面,也是因为此时此刻此地,我认为5块钱的价值低于一盒方便面,而你恰好相反。
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交换创造价值,交换有利于双方。那么,任何对自由交换的管制和干预,都是在减损价值,降低双方的效用和福利。
认为价值是客观的,是事物固有的属性,希望用一种方法来测量财货中的价值量,是徒劳无功的。价值是序数,而不是基数的概念,只能排序,无法量化。它仅仅表明,我偏爱A胜于B,为了得到A,而舍弃了B,如此而已。
价值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不可以跨人际比较,规定一个整齐划一的价值排序。汝之砒霜我之蜜糖,就是这个道理。主观的价值,每个人都不同,一个人也会因时因地发生变化,企图找到一个客观的价值,规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继而规范人的交换行为,是几千年来野心家们的愿望,他们由此实现了对人们财产的控制,继而控制了人们的人身和人格。因为,交换,终究是人们交换彼此的财产。而控制一个人的财产,就控制了他的人格。这是无数灾难的渊薮。
许多经济学家沉迷于找出这个客观的测量价值量的方法,他们干脆宣布:“货币是价值尺度”。
稍加思考就明白,货币购买力一直在发生变动,怎么可能是价值尺度呢?
说“尺度”,就意味着它永恒不变,否则无法度量。厘米就是厘米,千克就是千克,升就是升。你拿着一个不断变化的尺子去量一张桌子的长度,能量出个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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