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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澄注道德经述成·德经·七四章:民不畏死

 随便阁 2022-08-04 发布于辽宁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吴澄:奇,不正也。使愚民常有畏死之心,而奇邪为恶者,吾得执而杀之,则人人知畏,孰敢为恶?然虽杀恶人,而人之敢为恶者不止,则是民愚不知畏死。虽为恶者必遭刑杀,彼亦无所惧上之人,奈何以死惧之而轻易杀人乎?

原成:若民恒且不畏死,奈可以杀惧之也?若民恒且是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原成:吴氏以“罪民”之心释此句,非老子之义,不取。

老子曰:毋闸其所居,毋厌其所生。两“毋”者皆谓以“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以畅民生。反之,人君若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唯一标准,则“民恒且不畏死”也。

老子曰: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者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奇者,知者之谓也。奇者违逆“知者不敢,弗为而已”,故曰“吾将得而杀之”。

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手矣。

吴澄:不以死惧其人,为恶者可不杀乎?曰:有司杀者在。司杀者,天也。惟天为能杀人,惟大匠为能斲木,人欲代天杀人,犹代匠斲木也。代斲者手必多伤,以譬代杀者身必多害也。盖不有人祸,必有天刑。

原成: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伐司杀者杀,是伐大匠斲也。夫伐大匠斲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原成:伐大匠斲者,皆是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唯一标准。凡物以好恶之心衍生的爱恨之情做为衡量标准,则必人为地延缓、加速、甚至中止事物的进程。

老子曰: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违反“道”约束而不干预万物的准则,人为地干拢事物的进程,凡事必“恒于其且成也败之”,故曰“希不伤其手矣”。

吴澄:凡五节,一节言用刑正例,不可尽从,盖衰闵过厚之意。二节言天之不可知而不轻杀。三节言天之能为人杀者以示教。四节言民不可惧而不轻杀。五节言人欲代天杀者,以示戒大哉。老子之慈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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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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