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经语 道妙德善抱无得一 行善利生济世救人 虚静恬淡寂寞无为 知强守柔神定气闲 求真返朴天地人和 慈心大用智慧超逸 道常无名玄同无碍 上德无己法雨无边 学习道德经,开启大智慧 第七十四章 司命在天章 第一段: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第二段:若使民常畏死, 而为畸者,(为,wéi;奇,jī) 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第三段:常有司杀者杀。 第四段:夫代司杀者杀, 是谓代大匠斫。(斫,zhuó,下同) 第五段:夫代大匠斫者, 稀有不伤其手矣。 道德经第74章译文 缘起: 世间无道久矣, 万民已经不再畏惧死亡, 再用死亡去威胁他们有什么用呢? 倘若万民一直爱惜生命, 此时即使有人乖张不合常态, 我怎敢随便抓起来杀掉他呢? 这不是行私刑吗? --天所生的人都是二只脚的, --假使出现三只脚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乱群者, --即使如此我也无权抓来杀掉。 要知道既然天生之, 那只有天才能有司杀权。 司杀不是二脚世人的权力。 如果硬要代替上天来司杀, 那一定会砍伤自己的手, 这是俗人代替大匠砍斫。 如果代大匠砍斫, 没有一个不会砍伤自己的手。 --侯王妄称自己有司杀权, --这是何等荒谬啊。 章名释:司命在天章。司命在天不在人。 题解:此章是为民申命章第三。道德经有三章误解最大,36章被曲解为阴谋论(谋略书),65章被误解愚民思想,此章被误解为老子要杀乱群者。关键经文的基本语法被错会,一直错下来。“若使民常畏死,而为畸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一般翻译为:“如果人民真的害怕死亡,对于为邪作恶的人,我们将把他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殆?”(《老子注译及评价》陈鼓应)“如果人民真的总是怕死,那么那些行为不端的人,敢于做出格的事情,我可以把他们都杀了,那还有谁再敢惹事呢?”(《老子》汤漳平、王朝华) 老子要杀人(为畸者)是历史上最大的误解。老子反复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27章),老子不仅要救一切人,还要救一切物。“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49章),善人要善待他,不善人也要善待他,这是德性的善。“人之不善,何弃之有?”(62章)“吾有三宝,一曰慈”(67章),救世济人思想是老子的核心思想,符合道德经问世的宗旨。道德经因为一大事因缘,即德的下衰而出现于世,是弘扬道妙德善的教法。 老子反复强调“道生之,德蓄之”,又把人列为四大神物之一,怎么突然转变义理,杀气腾腾?什么是“常畏死”?“为畸者”?前后四篇主题都是为民申命,(申明天威,为民请命),不是来杀人的。常畏死就是热爱生命,“道生之,德蓄之”的万民(万物)都是热爱生命的。为畸者不是简单的世间捣乱者、作乱者、盗贼,这是世间侯王的污称。为畸者指的是道生之出现的怪胎,比如三只脚的人,行为怪诞的人,近似于魔类,与人不是同类,与动物也不是一类。这样的为畸者是老子假设的,或者在玄同大定偶尔一现,此世间尚未出现过。这才是为畸者。人间的偷盗等等不是为畸者,如果人间有为畸者,那就是无道的桀纣。庄子说:“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庄经·大宗师》),注家对畸人视为人间作乱者是错会了经义。 “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帛书作:“夫孰敢矣”。这句是倒装句,正装句应该是:“吾孰敢得执而杀之?”“孰敢”是广义疑问词,即岂敢,不是狭义疑问词(谁敢)。孰,现在辞海只收“谁,哪一个”二义,实际上还有“怎么”的含义,相当于“岂”。《淮南子·道应训》:“精神通于死生,则物孰能惑之?”这个“孰”作“岂”解。老子句法稀有,用字精研,常常突破原有句法,罕见用法累见于经文中,如“玄、妙、观、施、啬、繟”都是他人智力所不及。“得”是可以随意、认为应该、有权做,是个性肆意的含义,今日方言中犹有此意。“执”是抓起来,是行私刑,“司”才是行公刑。有注家认为“得执”同义,“得”是衍字,恐不确。把孰敢理解为杀一儆百,这不是与桀纣同谋吗?申命四篇义理相连,都是呵斥人间滥杀人的侯王。 司杀者是上天的司杀者,这是“道生之,德蓄之”决定的,道主生,天诛罚,所以说天威、天诛、天网。从用字上,老子显然借用原始信仰的神断法,网、罪、罚都是起源于神断(天断),老子的天网更是直接说神断(天断)。獬豸是独角触人断案的神兽,法(灋)字来源与此(廌即獬豸)。《楚辞》有《大司命》、《少司命》二篇,司命即是上天司杀者。后面经文表明老子呵斥“代大匠斫”的非法行为,并说“希有不伤其手矣”。世人代替上天司杀,必然自伤其手。这样上下经文和前后章义理才贯通。 不然上下经文明显义理不通。这里老子展示了道家宇宙观、生命观、司法观、正义观。《摩西五经·创世纪》也表达了远古希伯来人的神断(天断)思想,“上帝”说:“别人欠你们的血债,我定会讨还。害人命者,我必要他偿命。”二只脚的人怎么能对二只脚的人行私刑呢?庄子说“生生者不生,死死者不死”,生生者给予生命,死死者把生命夺走,生生者就是死死者,二只脚的人不是生生者,当然也不是死死者。在华人古代的家法中,父亲具有某种天赋权力,即可以处罚恶子,因为父亲具有生生者的角色。老子把道作为唯一的生生者,是众父,庄子称为众父父,即第一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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