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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月上澄天 2012-08-25

《老子》 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原文

民不畏死,

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

吾得执而杀之,

孰敢?

常有司杀者,

夫代司杀者,

是谓代大将斫。

夫代大将斫者,

希有不伤手矣。

 

 

注释简解

1、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民,妄心、妄念之喻。通常民为神气之比,而此心念者,亦是神气所为,故民亦可为心念之比。人之心念,有妄、真之分,后天为妄,先天为真。为道者,必用其真,用真则必去其妄,不然妄念夹杂,不能致道于身,终必败道毁道,大功不成。此去妄存真,即是后世所谓的炼己,是为道最基本、最重要的起手功夫,而且,自始至终都具有关键性作用,故功家称之为“成始成终者”。

然而,欲去其妄心妄念,谈何容易?生而灭,灭又生,生生灭灭,难以尽绝,故曰“民不畏死”。即谓妄心妄念,不怕你灭,灭了它,它还要生,灭之不已,生之亦不已。

奈何以死惧之,言妄心妄念不怕死,吓唬它没有用。意即灭掉一二次,并不会起什么作用,还会照样出现。

一般都将“民”解为世之普通百姓,“民不畏死”即百姓不怕死,此解不能令人信服。原因是,老百姓不是不怕死,而是很怕死,言老百姓不怕死者,是必须在某种特别环境下,才会不怕死,如已危害自己或亲人生命时,实在忍无可忍时等,非此则对死避之惟恐不及。那么作者为什么偏要提出这个显然违背事实的命题呢?原因只有一个,即“民”非为普通百姓,而是为别者之借代。后文,对此将会令人看得更清楚一些。

 

 

2、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执而杀之,孰敢?

此句是上句相反的假设,即是如果老百姓通常都是害怕死的。为奇者,奇,与正对,出于大多一律之外。执,捉住。此句意在于,若是老百姓害怕死就好了,那时我只要拿一二个典型,就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老百姓是绝对不怕死的,杀掉几个起不到什么作用。从反面强调“民不畏死”。

可是,这个假设在古今中外历史上,却不幸正是事实。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是依靠“杀一儆百”来维持其统治地位的,追其根源即在于百姓是“畏死”,而不是不畏死,如果百姓都不畏死,那么,“杀一儆百”的把戏就不会奏效,也便不能成为历来统治者进行统治的法宝了。所以,此处之“民”,并不是指老百姓。

此句的深层含义是,对妄念妄心的出现,不要抱有幻想,企图灭它一二次就可以不再有了,可以一劳永逸了。而是要坚持长期的灭,不懈的灭,一直灭到灭无可灭时为止。释家有言:一禅念住,二禅息住,三禅脉住,四禅灭尽定。念住即是妄心妄念不再生了,是功夫大进的主要标志,而达到“一禅念住”,也绝非一时半晌所能成就。

 

 

3、“常有司杀者”至末。

常有,通常、一般都有;司杀,专门管理杀戮之事;大匠,技艺高超的木工工匠;斫,用工具削、砍木料。

常有司杀者,一般,杀伐的职责都有专门机构来行使,世界万物由天、大自然;人类社会由国家的暴力机构,司法部门。因此,人心的杀伐,也必须有其行使者,否则,其杀伐不能顺理成章,不能起到杀伐的应有作用。那么,行使人心杀伐职责者是谁?那就只有真心、真意,非此皆不可。

夫代司杀者,真心真意即是先天之道,是灭掉人心、除去妄心妄念的“司杀者”,有它才可除之,无它则不能除之。今如不用先天之真心真意,而以后天之识神为之代。

是谓代大匠斫,意即这样的话那便等于是由一个手脚笨拙的人,去替代技艺高超的工匠。故又曰“希有不伤手矣”。伤手者,是不但达不到目的,相反还将造成自伤,自己不知不觉地把自己神气耗损掉了。

张三丰《玄机直讲》云:“初功在寂灭情缘,扫除杂念。除杂念是第一着,筑基炼己之功也。人心既除,则天心来复;人欲既净,则天理常在”。天心,天理,即是真心,真意,即是先天,又谓正念,又谓元神。将此话反过来说,即是有了天心天理,才会除去人心人欲。

    故曰此真心真意,正念元神,才是妄心妄念的真正司杀者,又谓此为“除妄必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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